6月14日從湖北省教育廳獲悉,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公安廳日前聯合發佈了《關於維護校園安全嚴厲打擊侵害校園師生人身財産安全違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嚴正警告涉校違法犯罪,呼籲實施侵害校園師生人身財産安全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同時公佈舉報電話,實施有獎舉報。

《通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有關規定制定。

《通告》指出,在校園及周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及包庇、縱容的人員;實施針對學生、教師的人身傷害行為、暴力犯罪人員;以及擾亂校園秩序的違法犯罪人員,必須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迅速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6月30日前,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提供違法犯罪便利、窩藏包庇違法犯罪人員或者毀滅、偽造證據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法犯罪人員到案後檢舉、揭發他人犯罪並經查證屬實,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通告》指出,維護校園安全,嚴厲打擊侵害校園師生人身財産安全違法犯罪,必須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理優勢,依靠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通告》呼籲廣大群眾積極舉報侵害校園師生人身財産安全違法犯罪,舉報電話為027-67128561;027-67122110,政法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獎勵,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資訊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