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人所熟知的常識。然而,卻總有人抱僥倖心理。

荊門警方6月13日通報,3月6日至5月31日,該市共查獲酒駕等“三駕”違法行為1227起。

3月6日,荊門市全市公安機關啟動了酒駕醉駕毒駕(簡稱“三駕”)常態化整治工作,不論是風雨天,還是白天黑夜,不論節假日,始終高壓頻繁地“查酒駕”。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荊門查獲“三駕”違法行為1227起,其中飲酒駕駛1021起(同比增長185%)、醉酒駕駛198起(同比增長187%)、毒駕8起。

分區域來看,荊門城區和鐘祥市查獲的酒駕數最多。其中,荊門城區查獲酒駕371起(同比增長110%)、醉駕107起(同比增長386%),醉駕佔比22.4%。鐘祥查獲酒駕246起(同比增長138%)、醉駕17起(同比增長467%),醉駕佔比6.46%;

目前,荊門警方對醉駕刑事立案192起,已刑事拘留醉駕人員151人,吊銷駕駛證128起。

據悉,3月6日至5月31日,荊門全市因酒駕導致交通事故共39起,死亡11人,受傷35人。全市因醉駕導致交通事故11起,死亡1人,受傷13人。

荊門警方表示,將繼續保持對“三駕”高壓嚴管態勢,頻次不減、力度不減、聲勢不減,對於查獲到的醉駕行為堅決落實“五個一律”要求,即:一律刑事拘留,一律移送起訴,一律如實錄入系統,黨員或者國家公職人員一律移交同級紀檢監察部門,二次酒駕人員一律無碼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