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聯合發出通知,從6月1日至30日,開展2019年度社保費申報核定工作,明確了各項社保繳費費率,確定了用人單位和個人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即日起,全市6000余家參保企業可在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據實申報2019核定年度各項社保費。
基數下限2880元上限14400元
根據省定標準,2019社保核定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內,我市社保繳費基數月標準為4800元,參保單位在繳費基數月標準的300%(即上限為14400元)、繳費基數月標準的60%(即下限為2880元)範圍內,據實申報本單位職工的繳費基數。職工2018年度月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標準下限的,按下限申報;高於繳費基數標準上限的,按上限申報。
用人單位申報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按本單位2018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執行。申報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按本單位2018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與本單位繳費的退休人員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執行。申報繳納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的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單位參保職工個人申報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機關事業單位應按規定申報、繳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其中事業單位還須申報、繳納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
五險總費率降至36.31%
根據國家和省降費率政策規定,從5月1日起,我市職工養老保險(含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降至16%,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至2020年4月30日。2015年以來,經過5次降低社保費率,我市社保“五險”總費率由以前的43.73%(其中單位32.73%、個人11%)降至目前的36.31%(其中單位26.01%、個人10.3%),單位繳費費率降低6.72個百分點。
目前,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費率為24%(其中單位16%、個人8%),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其中單位0.7%、個人0.3%),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10%(其中單位8%、個人2%);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為0.5%。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行業工傷風險一類至八類對應的行業差別費率,依次為0.2%、0.4%、0.7%、0.9%、1.1%、1.3%、1.6%、1.9%,其平均繳費費率為0.81%。
個人身份參保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為20%;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及累計繳費未到規定年限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8%;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10%,所需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不繳費。
6月30日前據實申報
據了解,企業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目前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費額、稅務部門徵收,待條件成熟後移交稅務部門。
按規定,用人單位申報繳費工資每人平均低於繳費基數標準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於繳費基數標準上限的,按上限核定。職工個人工資低於繳費基數標準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於繳費基數標準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市人社、稅務和醫療保障部門要求各參保單位嚴格遵守社會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兩表兩簽字”、“五險一單”申報核定,據實申報單位繳費工資基數和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不得瞞報、漏報、遲報、少報。對尚未申報2019社保核定年度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需抓緊時間申報,在6月30日前向市社保局報送繳費工資基數核定表、申報明細表、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和勞動工資年報表。參保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在報送紙質報表資料的同時,還需報送《職工繳費工資申報盤》。6月當月有職工增減異動的單位,須先申報後再做人員增減異動。
為簡化辦事程式,對實行“多證合一”的用人單位,參加企業社保憑單位名稱或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即可在市社保服務大廳直接辦理。新招職工和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得低於社保繳費基數標準的下限和高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