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大道一人行橫道處,綠化帶遮擋視線


後湖大道與中一路路口,綠化帶設計科學合理


 晴川大道一調頭處綠化帶對視線有一定影響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一些調頭路口、人行橫道處,隔離綠化帶樹木過高,成了“遮眼板”,存在安全隱患。

連日來,記者在市內探訪,發現多處這樣的“遮眼板”,綠化帶高度均高於《城市道路設計規範》中規定的“不得高於路面標高1米”。對此,園林部門回應,在道路綠化養護日常巡查工作中,工作人員一直在清除這些“遮眼板”。園林部門邀請市民們一同來“找茬”,及時全面地消除上述隱患。

現象

市內多處路口綠化帶成“遮眼板”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武漢部分路段,發現不少路段的調頭路口、人行橫道存在隔離綠化帶樹木過高、遮擋視線問題。

在黃陂區盤龍城劉店立交下、巨龍大道一調頭通道處,綠化帶上的灌木高度近兩米,雖然樹木生長不算茂盛,但調頭車輛和直行車輛的視線都受到了影響,互相難以看清。

在江岸區塔子湖東路三環線至秋桂街段,綠化帶上樹木高大茂盛,一處調頭通道和一處人行橫道處,樹木都高約三米,遮擋直行車輛駕駛員視線。夢湖香郡小區正門處,馬路中間綠化帶上有一處豁口,該處沒有紅綠燈,很多市民在此穿行。馬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和穿越馬路行人視線均受綠化帶遮擋,險象環生。

漢陽區晴川大道兩湖路至楊泗路段,道路中間建設有漂亮的綠化景觀帶。該路段有4個調頭路口,有兩個路口的綠化帶中間植被高度超過1米,對行車視線有一定影響。

附近居民陳先生稱,晴川大道建成沒多久,路況好、車輛少、車速快,司機視線受影響存在安全隱患。

體驗

綠化帶超過1.3米高視線就受影響

記者測量發現,一般小型家用轎車,駕駛員水準視線高度在1.1米至1.3米之間,越野車駕駛員水準視線高度在1.4至1.5米之間。記者駕車體驗發現,在調頭、拐彎、人行橫道等路口處,綠化帶高度超過1.3米,視線就會受到較大影響。

記者注意到,一些十字路口的隔離綠化帶設置非常合理。如後湖大道與中一路交叉路口附近,隔離綠化帶內栽種的灌木高度為0.8米。綠化帶從遠及近呈遞減式設計,在距離路口約50米處,綠化帶內栽種的是高約3米的樹木,50米至20米左右,栽種的樹木高度約2米,20米至路口處則統一為0.8米。這一設計,使得司機駕車行至路口處時,視線不受影響。

記者就此諮詢一位交警。交警介紹,路口綠化帶樹木過高過密遮擋視線,會導致駕駛員看不清路口,而對向車道車輛或行人視線同樣受影響,雙方都是盲區,容易發生事故,尤其是機動車和電動車之間的事故,時有發生。

這位交警説:“這種情況,只能寄望于雙方都遵守交通規則,在路口處減速慢行,才能減少危險的發生。”

規範:應為通透式配置、不得高於路面標高1米

網民余先生曾通過城市留言板反映,洪山區羅家港路與北洋橋西路交會處,從二環線下來的車輛調頭時,視線受綠化帶灌木遮擋,看不清對向車道情況。洪山區園林部門接到反映後,對該處樹木進行了修剪。

道路綠化帶的設置有無相關規範?記者查詢發現,根據建設部發佈的《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規定,馬路中間的綠化帶叫分車綠帶,被人行橫道或道路出入口斷開的分車綠帶,其端部應採取通透式配置。布設在人行道與車行道之間的叫行道樹綠帶,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範圍內,行道樹綠帶應採用通透式配置。

《城市道路設計規範》規定:彎道內側及交叉口視距三角形範圍內,不得種植高於最外側機動車車道中線處路面標高1米的樹木。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行動:園林部門日常巡查中不斷整改

為何頻繁出現道路綠化帶遮擋視線情況?記者從武漢市園林和林業局獲悉,除了國家標準,武漢市園林與林業局也曾制定相應標準,城市道路綠化在設計和建設之初,都會依照相應標準執行。

相關負責人介紹:出現道路綠化帶遮擋視線,主要有三種情況:道路建設完工後,交管部門根據道路交通情況,新增或改設了新的路口;各區園林部門在補栽綠化和養護綠化過程中,出現疏忽,導致路口綠化帶過密或過高;原有綠化樹木經過常年生長,長高長密。

他稱,近年來,園林部門已經注意到此類情況,在進行道路園林綠化建設中,也在不斷改進。如在解放大道的提檔升級改造中,園林部門就對沿線綠化帶遮擋視線的情況進行了系統性的整改。

該負責人表示,園林部門的道路綠化養護日常巡查工作,主要巡查植物的生長情況,一旦發現遮擋視線情況,也會進行改進。

找茬:您身邊有綠化帶成“遮眼板”嗎

記者發現,針對市民提出的此類問題,各區園林部門都會迅速回應,或修剪、或移栽改種。

對此,採訪中,武漢市園林和林業局相關負責人坦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雖在不間斷地改進,但全市道路眾多,僅靠園林部門難以全面及時地發現,為了儘快消除相關隱患,園林部門也歡迎交管部門、熱心市民發現此類情況後,能夠第一時間與園林部門聯繫、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