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賓士車主王女士維權事件,引發公眾對“問題新車”這一行業黑幕的關注。湖北日報全媒記者4月17日從省法院了解到,我省此前曾發生多起類似案件訴訟,消費者權益依法得到保護。

省法院民二庭法官夏勇建議,消費者要及時保存相關證據,一旦證實銷售欺詐行為存在,可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新車大燈進水,多處維修過

兩年前,潛江賓士女車主夏女士前往武漢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喜提新車”時,也遇到了跟王女士一樣的糟心事。“當時我就發現車輛內部包裝膜被撕掉,車尾沒有車輛型號及車牌標誌,里程錶顯示為37公里。”夏女士説,她向銷售人員指出上述問題後,對方表示,撕掉新車內部包裝膜及車尾標是其汽車行業的慣例。由於對車輛知識知之甚少,夏女士半信半疑接受了“行業慣例”的説法。回家後,她將此事告訴了丈夫宋某,宋某再次與銷售人員溝通交涉。

 

 

5天后,夏女士在啟動汽車時,發現前大燈進水,遂將車開至修理廠。經檢查,該車前方兩個大燈縫隙明顯不一致,密封不嚴導致大燈進水。同時該車油漆有拋光打蠟的痕跡,車輛前部保險架螺絲有明顯的拆裝痕跡。夏女士認為受到商家欺騙,便將該車開至潛江市公證處,對車輛現狀進行證據保全,同時將她和丈夫與銷售人員的短信對話進行了公證,並按公證處要求,將車輛封存于車庫,車庫鑰匙及車鑰匙均交給公證員。

 

 

 

儘管做了充分的證據保全,夏女士的維權之路依然坎坷。她多方討要説法無果,銷售公司仍堅稱涉案車輛沒有任何問題,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夏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8年6月19日,漢江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該公司向夏女士售車時,隱瞞了涉案車輛曾被維修的事實,構成銷售欺詐,應按銷售車價款的3倍,賠償夏女士70.14萬元。

 

此時,距離夏女士購車之日,已過去1年零13天。

行車記錄被抹掉,交車前已行駛4018公里

2017年5月16日,武漢市民范女士通過朋友,在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價值66.2萬元的進口寶馬車。提車時,車輛顯示為新車狀態,儀錶盤上顯示行駛里程30公里。同年8月30日,范女士在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對車輛進行維護時,工作人員通過車鑰匙讀取車輛行駛數據,發現該車2016年5月7日行駛公里數為4018公里。

 

 

 

顯然,這並非新車。在隨後與經銷商交涉的過程中,銷售人員承認,車輛儀錶盤數據在交付之前曾被人為抹掉。范女士在對行車數據進行公證後,將該公司告上法院。武漢中院在終審中認為,經銷商主觀上沒有“真實、準確、全面地向買方介紹所銷售車輛的情況”的誠意,客觀上導致范女士受到銷售欺詐,應承擔“退一賠三”責任,故判決其向范女士返還扣除折舊金額之後的購車款60.6萬餘元,並賠償198.6萬元。

“問題新車”屬欺詐,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

夏勇介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要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為,消費者即可提出“退一賠三”主張。“商家會説謊,但證據不會。在上述案例中,商家隱瞞事實、‘舊車新賣’,但是車輛的維修痕跡和鑰匙數據,一一揭穿了他們的謊言。”夏勇認為,消費者發現問題後及時進行證據公證和保全,是“非常聰明的行為”。

夏勇建議,消費者購買汽車時,要保管好車輛買賣合同及付款憑據,注意合同裏對車輛規格和各種指標的約定。一旦在使用中發現所購車輛可能屬於事故車、二手車,要及時向汽車鑒定專業機構或者人士諮詢並檢測,妥善保管證據。


短評:讓維權體面又高效

購置新車,竟被商家“以舊代新”,遇到這樣的事,足以讓消費者抓狂。西安王女士眾目睽睽之下“哭訴維權”,有效,但也有幾分尷尬和難堪。潛江夏女士和武漢范女士通過法律維權,有效,但經歷了漫長的等待、繁雜的訴累。

 

 

 

汽車價格昂貴,出現任何瑕疵或品質問題,都會給消費者帶來不堪承受之重。然而,消費者缺乏專業知識,遭遇的資訊壁壘也相對較高。只有更進一步規範行業標準,完善監管體系,加強失信懲戒,讓黑心商家無利可圖,甚至傾家蕩産,消費者的維權之路,才能更加體面,也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