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計20條舉措 海南發文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落地

來源:南海網

時間:2024-05-28

作者:王子遙

編輯:吳強

5月28日,“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第七場)——《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專場在海口舉辦。記者從會上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旨在進一步擴大消費規模,促進海南經濟高品質發展。

5月28日,“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第七場)——《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專場在海口舉辦。記者李昊攝

據海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鐳介紹,《若干措施》主要包括20條內容:

一是支援大型演唱會、音樂節。對主辦單位引進在瓊舉辦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累計售票總人數不低於2萬人次,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累計售票總人數不低於3萬人次,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累計售票總人數不低於5萬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40%,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售票總人數不低於10萬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50%,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是支援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對主辦單位在國家級、省級重大文化藝術節展活動中引進在瓊舉辦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院團優秀劇目,累計觀演觀眾不低於3000人次,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累計觀演觀眾不低於5000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40%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是支援高流量文博藝術大展。對主辦單位引進在瓊舉辦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的文博藝術商業性大展,觀展觀眾月均不低於2萬人次,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觀展觀眾月均不低於3萬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40%,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是支援有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活動。對國際旅遊帆板大獎賽、環海南島國際大帆船賽、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海南(三亞)馬拉松賽、海南高爾夫球公開賽等省重點系列體育賽事活動給予總額不超過4000萬元獎勵。對主辦單位在瓊舉辦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賽事(不含職業聯賽),累計觀賽觀眾不低於1萬人次或參賽人數不低於5000人,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累計觀賽觀眾不低於2萬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10%,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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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支援精品夏令營研學遊。對主辦單位在瓊接待的省外夏令營研學旅遊,遊客在瓊停留3天2晚(含)以上,團組達到500人次以上,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達到1000人次以上,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達到3000人次以上,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是支援環島旅遊公路交通運營項目。對市場主體運營的環島旅遊公路交通項目,全年累計服務遊客總數不低於2萬人次,且島外遊客比例超過30%,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全年累計服務遊客總數不低於3萬人次,且島外遊客比例超過40%,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七是支援郵輪旅遊。以郵輪執行航次、運營天數、接待入境人次為標準,對郵輪公司給予5萬元-20萬元航次獎勵,按運營天數每天給予3萬元-20萬元天數獎勵(僅限于母港郵輪);對郵輪公司委託接待的旅行社給予入境遊客每人次100元-150元獎勵;對為郵輪公司提供船舶代理業務的企業給予每個航次1萬元-2萬元航次獎勵。

八是支援入境旅遊。對組織入境遊客人數在海南主要客源地中排名前三的接待旅行社給予10萬元-50萬元獎勵。支援旅遊經營主體邀請境外旅行商、旅遊媒體、航司等來瓊開展旅遊産品線路踩線和采風,按照不超過海南地接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九是支援培育引進展會項目。對納入省政府重點培育的現有品牌專業展覽或展會,給予組織單位最高500萬元獎勵。對引進在海南舉辦列全國同行業內規模排名前三名的專業展覽或者高端國際專業會議,除享受前述獎勵外,額外再給予組織單位200萬元獎勵。

十是繼續發放消費券。開展“機票即門票”活動,適時向乘機入島遊客發放“機票即門票”券,遊客可在指定景區免門票入園。適時發放零售(含離島免稅)、住宿餐飲、旅遊文化等領域消費券,引導銀行、商貿企業共同參與,激發購物、餐飲、旅遊等領域消費潛力。

十一是支援線上旅遊經營平臺促消費。對線上旅遊經營平臺面向境內外市場聯動航司、酒店、旅遊景區、旅遊節慶、體育賽事、文藝演出、商業購物點、離島免稅購物點等開展促消費活動,年內累計入島遊客不低於100萬人次,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年內累計入島遊客不低於200萬人次,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年內累計入島遊客不低於300萬人次,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十二是支援餐飲住宿零售企業達限納統與營收上規模。從2024年起,對當年達限並納統的餐飲住宿零售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餐飲企業分別對應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三是支援市縣引進優質商業品牌。鼓勵市縣出臺支援政策,引進米其林、黑珍珠、中華老字號企業及知名品牌設立首店,省財政按照市縣政策標準的50%給予市縣獎勵。

十四是支援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採取打折、抽獎、滿減等方式讓利消費者。對2024年納統銷售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離島免稅企業,按照納統銷售額分檔給予獎勵。其中,納統銷售額不低於100億元,獎勵1500萬元;50億元(含)~100億元,獎勵200萬元;10億元(含)~50億元,獎勵100萬元。

十五是支援文體旅商展聯合促消費活動。鼓勵商貿經營主體、線上平臺企業,在海南舉辦歡樂節、國際電影節等大型主題活動期間,舉辦商業行銷、餐飲休閒等促消費活動,活動舉辦當月1日至活動結束當月最後一天實現納統商品零售額或餐飲收入增長超過20%且不低於2000萬元、交易單數超過1萬筆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十六是強化金融支援。優化完善“瓊旅保貸”風險補償政策,推動擔保機構提供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2%的融資擔保服務,為文化展演、旅遊服務、景點景區、住宿餐飲、體育賽事等文化旅遊體育類市場主體獲得銀行貸款提供增信。延長“瓊旅保貸”風險補償政策實施期限,貸款發放時間從2023年11月延長至2025年12月,貸款期限從1年調整為不超過3年。擴大擔保機構覆蓋面,將準入擔保機構代償率上限從1%提高至5%。提高擔保機構增信積極性,取消反擔保措施限制;代償發生後,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機構先預付後結算。

十七是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務便利性。支援全省商圈、旅遊景區、特色街區、機場車站碼頭等外籍人士在瓊消費場所拓展外卡受理商戶,開通外卡POS機。對收單機構為商戶更換或升級外卡POS設備給予每台設備成本的50%、不超過400元獎勵。

十八是提升消費環境國際化品質。對本省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國家級夜間消費聚集區、鄉村旅遊點、旅遊文化場所、體育場館、賓館酒店、商業綜合體等市場主體,新建或提升多語種服務諮詢臺、多語種標識標牌系統、行李寄存設備等國際化、便利化、多語種消費服務設施,按照設施設備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十九是加強入境通關便利和服務保障。在機場入境區域設立一站式服務點,推行出入境人員衛生檢疫、行李物品等電子化申報,提供一體化便利服務,縮短旅客通關時間。簡化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審批手續,審批時限控制在5個工作日以內。進一步優化夜間經濟街區、夜間消費集聚區及附近公共交通線路設置,加密夜間公交運作班次,延長夜間運營時間。引導計程車企業和網約車平臺加強重點夜間消費區域的夜間車輛調配,增加夜間公共停車位、計程車候客點,允許夜間特定時段臨時停車,鼓勵免收或減收停車費。

二十是加強各市縣配套支援。鼓勵各市縣結合實際出臺文體旅商展聯動促消費措施,加強屬地資源保障力度,為開展促消費做好服務。

海南將通過足額保障補貼資金兌現等舉措確保文體旅商展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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