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啟動農産品(海南地瓜)公用品牌IP形象Logo及品牌標語徵集活動

來源: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時間:2024-04-19

作者:

編輯:吳強

為進一步發揮我省農業特色資源優勢,擴大海南農産品市場美譽度,推進全省農産品公用品牌創建,經研究,省農業農村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海南省地瓜産品公用品牌IP形象、Logo及品牌標語。

本次徵集活動面向全社會藝術愛好者,鼓勵個人、各大院校設計專業的師生、社會上獨立設計師、專業設計機構等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積極參與(團體人數不超過三個人),共同為海南地瓜産業打造獨具特色的品牌IP形象、Logo及品牌標語。

Logo設計應符合海南地瓜農副産品的地域屬性以及産品特性,並能較好的運用到海南地瓜農副産品品牌傳播相關視頻廣告、平面廣告以及延展物料中。Logo圖形及文字的設計,應造型美觀、語言精煉簡潔,圖形設計關係統一,色彩運用協調醒目。Logo圖形視覺衝擊力足夠強,易記憶,能夠引發共鳴且易於傳播。Logo設計稿必須為應徵者原創作品,具有較高的獨創性,構思巧妙,特徵鮮明。Logo設計中所涉及的圖形、字體均為版權字體或免費字體,如購買圖形或字體請註明版權以及出處,提交Logo設計稿件應附設計理念以及説明文字。Logo設計稿應附有立體、彩色等應用場景效果圖,並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的源文件;電子設計稿規格:A4(210*297mm)彩色稿JPG格式、RGB模式,解析度不低於300dpi。作品需保證完整性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全原創,無剽竊行為,無在先使用行為,無侵權他人智慧財産權的行為,可供徵集方註冊使用。

投稿內容能體現海南地瓜特色,朗朗上口,易於傳播,簡潔明瞭,具有唯一性,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每人投稿不超過2件,名稱原則上在5字以內,標語原則上在12個字以內。

IP形象要具有特色,創意獨特巧妙,形象健康生動;兼具內涵意義與藝術審美性,符合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合理想像;具備較高的辨識度、信任度與親和力,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別、年齡段人群的普遍接受,可以有效提升海南地瓜産業認知度和好感度。IP形象應具備豐富的動作拓展性,有強可塑性、創造性,方便印刷及製作公仔、模型、禮品等周邊展示産品、適合新媒體宣傳和傳統媒體宣傳的各種用途,便於應用延展和傳播推廣。應徵作品應當包含IP形象三視圖(含正面、側面、背面),也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以及應用場景效果圖等。設計方案需提交電子設計稿。電子設計稿規格:A4(210*297mm)彩色稿JPG格式、RGB模式,解析度不低於300dpi,需包含標準色值、標準字體、向量圖源文件(PSD/AI/CDR等)。IP形象設計應提供不超過300字的設計説明,主要闡述IP形象的設計理念、創意思路和IP形象名稱的含義。

作品需保證完整性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全原創,未曾公開發表或使用過,避免與其他IP形象雷同,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的行為,可供徵集方註冊使用,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資訊不能在提交作品中出現。

本次活動起止時間: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作品以郵件發送方式遞交,有意者在活動截止日期前,通過以上方式將報名資訊表(WORD版)、承諾書(手寫簽名PDF版)等資料以及設計稿件電子資料發送至郵箱(Logo設計文件大小不超過10M;IP形象設計文件大小不超過50M):hnsnythndg@126.com。並請註明設計者姓名、單位和聯繫方式。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將邀請行業專家和省級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審查、評分。初選: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順序,選取品牌Logo和IP形象的前五名入圍。終評:由專家組進行評審、商議,選出錄用的品牌名稱標語,並從初選入圍的作品裏評選出錄用作品作為海南省地瓜産品公用品牌。

截止日期後遞交作品,概不接收。徵集方對作品參加應徵不支付任何費用;作品設計、遞交等過程中産生的費用由應徵者自理。

應徵者須保證設計的作品為原創,作品須符合商標法、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要求,不得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産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如有侵權行為,由應徵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取消獎勵。作品本身存在權利瑕疵或存在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作者本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取消參選資格,由此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損失,海南省農業農村廳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獲獎作品的所有權、智慧財産權均屬徵集方所有,徵集方除支付一次性獎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徵集方擁有該作品的一切智慧財産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使用權和發佈權等,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雙方簽署版權協議。應徵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一經發現,應徵者、使用者將承擔法律責任。徵集及評選結果公佈後,未入圍的作品即可自行處理。標識類錄用作品的作者有義務根據徵集單位意見酌情對作品進行修改直至最終推廣使用。在公佈評選結果之前,應徵者不得自行發佈或者發表參評作品,不得將應徵文件轉讓或者授權給第三方。以團隊名義參加此次有獎徵集活動的,獲獎獎金由授權代表簽收。若未能從入圍作品中選出錄用作品,獎勵都按入圍獎給予。應徵者可以同時參加多項徵集項目,遞交作品即視為同意本公告條款,徵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徵集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