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最新人事任免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人大網

時間:2024-03-21

作者:

編輯:方喬禾

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

資格審查委員會部分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2024年3月20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副主任委員:曹獻坤(女)、吳慕君

委      員:周廉芬(女)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3月20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鄭蘭清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馬雪濤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

蘇志輝為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院院長;

王光為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汪海鵬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鄭蘭清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3月20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賈文濤為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廳長;

李東嶼為海南省海洋廳廳長;

符秀容為海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許蘭為海南省水務廳廳長。

決定免去:

李東嶼的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廳長職務;

賈文濤的海南省水務廳廳長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名單

(2024年3月20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戴磊雄為海南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林文忠為海南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3月20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戈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段洪彬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宋家法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

黃翰紳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

郭曉欣、郝兆亮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趙軍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周強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曉禎、田開進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詹潤紅、王銘澤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秦晴、程式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黃嘉琛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鐘鳴亮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趙道遠、皮小慢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葉尊本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雪茹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勵雲、葛龍波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蔡汝樂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潘心情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吳慧明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王永政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麥永強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馬康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天琳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張會兵、陳鵬、劉春梅、程小梅、柴志軍、汪先順、馬山、唐帥英、廖建斌、李潤紅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段洪彬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郭龍濱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鐘垂林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胡曙光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陸寧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吳育森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林明亮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吳慧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廖長榮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羊茂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職務;

潘心情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王天琳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馬康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麥永強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康文舉的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東濤、賈希闖的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3月20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周廷星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陳翔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張波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傅劍平為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

羅凡興為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鄢本強為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莊二華為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鄢本強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羅凡興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莊二華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李梅的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准免去:

劉濤的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陳雄的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傅劍平的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