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近日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等有關規定發佈通告,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
01 集中上牌時間
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自2022年6月1日開始至2022年6月30日結束。7月1日開始,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不再辦理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即停止辦理“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和核發過渡期臨時號牌業務)
02 登記上牌的情形
(一)對符合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並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二)對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國家舊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三)對不符合上述兩類情形的電動兩輪車,也不屬於《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管理範圍的電動摩托車,實行備案管理,發放過渡期臨時號牌。
自2022年7月1日起,未懸掛號牌的電動兩輪車,不得上路行駛。
03 辦理登記業務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
(三)電動自行車産品合格證
04 登記上牌地址
各轄區派出所及在交警部門備案的電動兩輪車銷售商門店均可以受理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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