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農村新建住宅基底面積不得超130平方米

來源:南國都市報

時間:2019-12-27

編輯:符鈺超

12月24日,記者從最新出臺的《三亞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了解到,三亞村民宅基地堅持“一戶一宅”原則,新建住宅基底面積不得超過130平方米,建築層數不得超過三層。

辦法明確,制定和實施村莊規劃,應當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辦法明確,生態保護紅線、200米陸域海岸帶等自然保護區範圍內的村莊,不得擴大村莊已建設區域的用地範圍,其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村民住宅建設,不得超過原有建設規模。在村莊開發邊界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村民住宅建設等各類工程建設活動,應當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村民宅基地堅持“一戶一宅”原則,每戶宅基地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75平方米,新建住宅基底面積不得超過130平方米,建築層數不得超過三層(第三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首層的三分之二),建築屋頂檐口高度控制12米以內。鼓勵通過整合宅基地集中興建聯體住宅。

辦法明確了村莊工程建設項目報批流程,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的,應當先辦理宅基地確權登記手續,並持土地使用權證、宗地坐標冊、身份證複印件、建房申請審批表等資料,向區屬地便民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將獲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備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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