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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助學!廣西繼續資助殘疾學生

發佈時間:2024-08-15 15:30:16 | 來源:南國今報 | 作者:石紅星 | 責任編輯:曾瑞鑫

8月14日,記者從柳州市殘聯了解到,自治區殘聯今年繼續開展“陽光助學”,對接受中高等教育以及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進行資助,目前相關工作已經啟動,符合條件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殘疾學生可自願申請。

對接受中高等教育殘疾學生的資助,具體對象為遵紀守法的廣西戶籍持證殘疾學生,具體為今年獲普通全日制高中、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錄取並接受教育的在校殘疾學生;沒有享受過“陽光助學”教育資助的歷屆中高等教育在校殘疾學生;以及獲特殊教育全日制高中、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錄取並接受教育的在校殘疾學生。

廣西開放大學、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柳州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和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盲人學歷教育)為自治區殘聯聯合辦學點,在上述聯合辦學點就讀的殘疾學生,已按相關文件享受專項資助,不在本項目資助範圍內。

資助標準為,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含博士生)每人一次性資助3000元,普通專科學生每人一次性資助2000元,普通中專、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生每人一次性資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本專科殘疾學生每人每年資助2000元,特殊教育學校高中、中職學生每人每年資助1500元。其中特教學校資助年限為3年,從申請當年起資助,不往前追溯資助。比如,就讀第二年才申請資助的學生,只資助第二、三年,不追溯第一年資助。

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請於今年9月開學後一週內,持廣西2023年“陽光助學”—殘疾學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資助申請表、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殘聯提出申請。

在特殊教育院校就讀的殘疾學生,需每年入學後憑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或學費繳納憑證,向戶籍所在地殘聯提交資助申請。

根據自治區殘聯通知要求,殘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資助,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落實。各級殘聯要摸清殘疾人子女上學的底數,建立完善的助學機制,把對殘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資助列入年度經費預算,確保資助工作的落實。

為加大殘疾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接受教育的扶持力度,今年自治區殘聯繼續為全區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的在校持證殘疾學生(含送教到府)提供學習用品和生活用品、食宿的補助。不得擅自擴大使用範圍,不得挪用於非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發放現金。

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資助不低於700元。其中,自治區每人每年資助不低於500元;其餘由各市或縣(市、區)按每人每年資助不低於200元的標準統籌解決,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提高資助標準。

各級殘聯及時對接當地特殊教育學校,在9月開學後兩周內為符合條件的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統一提出申請,各市、縣(市、區)殘聯以及特殊教育學校要認真開展統計申報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應助盡助。

柳州市各縣(區)殘聯諮詢電話

城中區:0772-2823665

魚峰區:0772-3163197

柳南區:0772-3729015

柳北區:0772-2818876

柳江區:0772-7211997

柳城縣:0772-7610021

鹿寨縣:0772-6801181

融安縣:0772-8130663

融水苗族自治縣:0772-5125275

三江侗族自治縣:0772-875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