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雙一流”建設高校,通過部省共建,現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社會責任感和創新精神的高層次人才。
管理學院成立於1985年,是國內頂尖、國際一流的商學院。作為國內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學院之一,管理學院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和影響力。工商管理一級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在第四輪全國學科評估中獲評A+,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輪學科評估中繼續保持領先優勢,並在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行”中連續六年(2019-2024)位列全國第一。2019年管理學院被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稱號。管理學院是華南第一家、中國內地第二家獲得三大國際認證(AACSB、EQUIS和AMBA)的商學院。2021年學院申報的“中山大學大數據管理行為與決策實驗室”入選首批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培育)。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教育謹循“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的校訓,基於“融匯中西管理智慧、培養創業創新精神、踐行服務社會責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學理與實踐並重,為學生提供紮實理論基礎、前沿學科內容、豐富本土內涵相融合的商科教育。憑藉一流的國內外師資、與時俱進的課程設置、嚴謹的教學管理,致力於培養具有“真善美追求、科學化思維、企業家精神和國際化視野”的管理者。管理學院EMBA項目位列QS 2022全球EMBA百強。MBA項目連續六年進入《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MBA全球百強,且為中國內地唯一入榜的MBA項目。國際MBA項目(IMBA)以英文為主的必修課教學彰顯國際化特色。醫療管理MBA項目依託中山大學管理學科與醫學學科強強聯合優勢,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進醫療行業“服務優質化、管理精細化、治理科學化”。
01招生人數
管理學院2025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代碼125100】專業學位研究生395人,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非全日制)、國際工商管理碩士(IMBA,全日制,綜合方向)、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綜合方向)、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醫療管理方向)四個報考方向。
上述招生計劃是初步計劃,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和學校實際招生計劃下達情況,招生計劃數存在調整的可能,各類招生人數以最終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02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準及工作年限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5年入學之日,下同);
2.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人員。
説明:除符合以上學業水準及工作年限要求外,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非全日制)的報考人員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經驗。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醫療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應具備醫學相關的學歷或擁有醫療健康産業相關工作經驗。
(五)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在讀研究生(非應屆生)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復試通過,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後,方可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六)持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七)我校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招生專業方向只接受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報考。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查證為不屬實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將取消准考、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03報考點及考試報名
(一)報考點
1.考生鬚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辦、報考點的規定選擇符合要求的報考點,初試考場由考生網報時選定的報考點安排。
2.根據廣東省招生考試工作規定,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且戶籍地或工作地為廣州市的考生必須選擇廣州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代碼4401)報名,詳細要求可查看廣州市招生辦公室的相關公告。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但不符合廣州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要求的考生,請按照當地省(市)招辦和報考點的規定,選擇其他報考點。
3.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選報考點、提交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報名要求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2.考生應在上述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資訊或重新填報報名資訊,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和中山大學校內各招生院係網頁了解中山大學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資訊,並按相關規定填報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資訊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資訊。未能通過學歷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核驗。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畢業時間)起已在高校學生學歷資訊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原則上實行電子認證(即免費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對於2002年之前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2002年(含)之後畢業但未在高校學生學歷資訊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可網上申請書面學歷認證。辦理書面學歷認證報告需時較長,請考生儘早辦理。
(三)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網上報名資訊、繳納報名費並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2.各報考點確認報名資訊的方式和要求,請查閱相關報考點的資訊公告。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列印准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10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04初試
(一)初試科目
工商管理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199-管理類綜合能力、204-英語(二),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思想政治理論在復試中考核。
(二)初試時間
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類綜合能力;
202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語(二)。
05復試和體檢
(一)考生報考資格復審于復試前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訊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所有考生在復試前及參加復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學歷認證報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等材料配合審查。如考生持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上述證件的複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于復試時交由管理學院專業學位辦公室存檔。未獲得學位者可不提交學位證書。學歷資訊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核驗。
(二)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面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由學校自命題,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具體復試內容、方式和程式等資訊將於復試階段于管理學院EMBA項目、MBA項目(含MBA、國際MBA、醫療管理MBA)網站公佈(復試時間一般為3-4月份,具體以復試階段公佈的復試錄取實施方案為準)。
(三) 特殊類考生初試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四)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型肝炎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06 政審及錄取
(一)政審
我院工商管理碩士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的同時可以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院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錄取相關政策
2025年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招收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不含國家專項計劃)兩個類別的碩士研究生。
1.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合同,人事檔案、戶口等不轉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3.國家專項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07 學習方式及繳費
(一)學習方式和學費
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具體學費標準可在中山大學資訊公開網查閱(網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學資訊公開網-公開事項-財務、資産及收費資訊欄目)。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按入學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學習年限以入學當年規定為準。
(二)其他費用
在讀期間,非定向就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住宿費按學校研究生住宿費標準收繳,其他費用自理;定向就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我校不負責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08 獎助金和獎學金
(一) 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院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學金。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能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國家獎學金等。能否申請學院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學金,由設獎單位公佈的評選辦法確定。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具體評審辦法參見中山大學研究生獎助金管理相關規定。
(二) 獎學金受當年學校、學院具體情況及企業設置獎學金的協議變化而變化。具體資訊請以管理學院EMBA項目、MBA項目(含MBA、國際MBA、醫療管理MBA)網站更新為準。
09 學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凡學完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修滿規定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並通過答辯者,由中山大學頒發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碩士學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 其他
未盡事項,以《中山大學2025年考試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為準。
11 聯繫方式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專業學位辦公室招生諮詢電話:
(020)84115585、84115584、84110369、84113622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善衡堂N218室(郵編:510275)
郵箱:sysum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EMBA項目網址:
http://bus.sysu.edu.cn/emba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MBA項目(含MBA、國際MBA、醫療管理MBA)網址:
https://bus.sysu.edu.cn/mba/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編:510275)
官方網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
諮詢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電子郵箱:yzba@mail.sysu.edu.cn
12 聲明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中山大學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關規定,由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專業學位辦公室獨立完成,未與任何機構合作,也從未委託任何機構舉辦相關培訓。招生過程中所有環節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文件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