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知識問答

 

 

黨的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場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近一個世紀以來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黨的歷史的一個縮影。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將於今年10月18日在北京召開,將對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作出全面部署。那麼,黨的代表大會是如何召開的?職權有哪些?代表如何産生?歷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作了哪些重大決策?

一、什麼是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承擔討論和決定黨的重大問題,修改黨章,選舉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等職權。

 二、召開時間?

民主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由於種種原因,黨的代表大會召開間隔時間很不穩定。改革開放後黨代會召開的間隔時間和會期逐漸固定。現行黨章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三、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意義?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由其性質和職權決定的:

(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領導機關,享有最高決策權和監督權,在黨內擁有最大的權力;

(2)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度形成和完善是黨不斷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對我們黨的建設和發展,有標誌桿和推進器的雙重作用,在黨的事業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3)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定黨之大計,議國之大策,研究和解決黨所面臨的重大問題,推動了黨的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進步。

四、代表如何産生?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産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可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産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

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五、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議程是怎樣的?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基本程式可分為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和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會議三個部分。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會議議程主要包括: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審議通過黨章修正案,選舉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六、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有哪些?

現行黨章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有六項職權: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七、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與中央全會的關係?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産生新一屆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在任期內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每屆中央委員會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中央委員會的任期也相應地改變。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産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