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由誰來主持?
根據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直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大常委會的領導。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
根據解放軍選舉人大代表辦法的有關規定,人民解放軍及人民解放軍團以上單位設立選舉委員會。人民解放軍選舉委員會領導全軍的選舉工作,其他各級選舉委員會主持本單位的選舉工作。人民解放軍的連和其他基層單位的軍人委員會,主持本單位的選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