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屆選舉有哪幾項選舉任務?

 

換屆選舉時,選舉任務很重,歸納起來有兩大項:一要選舉人大代表,並由新選出的新一屆人大代表組成新一屆的人民代表大會即國家權力機關。二要選舉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由新一屆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産生新一屆的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包括選舉産生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即各級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鄉鎮人大要選舉鄉鎮人大正副主席),選舉産生行政機關的領導人員並組成新一屆政府,選舉産生審判機關的領導人員和檢察機關的領導人員等。全國人大換屆選舉時選舉任務更重。有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憲法第六十二條和全國人大組織法第十三條、第十八條、地方組織法第八條、第九條中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