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選舉人大代表時選區劃分和選民登記是如何進行的?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選區劃分和選民登記發生在直接選舉人大代表過程中。

選區劃分的原則,一是便於選民參加選舉和代表聯繫選民,二是保障選舉權平等。選區可以按居住狀況劃分,也可以按生産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每個選區選一名至三名人大代表。本行政區域內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當大體相等。

選民登記按選區進行,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但出現下述三種情況,即新滿十八周歲、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後恢復政治權利、新遷入本選區的選民,予以登記;對下述三種情況,即死亡、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遷出本選區的人員,則從選民名單上除名或者不列入選民名單。選民名單應在選舉日的二十日以前公佈,實行憑選民證參加投票選舉的,並應當發給選民證。對於公佈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人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以前作出判決即最後決定。

來源: 中國人大網 責任編輯: 夏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