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選舉由什麼機構來主持?

 

選舉法設立專章,規定了人大代表的選舉機構及其職責。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人大代表間接選舉時,由人大常委會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直接選舉時,由所在行政區域設立的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但要接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的領導,省級、設區的市級人大常委會還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本級人大常委會任命,鄉鎮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大常委會任命。選舉法特別對選舉委員會的産生、回避、職責和工作要求作出具體規定。選舉委員會的職責是:劃分選區及分配代表名額,進行選民登記並進行選民資格認定,確定選舉日期,處理代表候選人提出和確定有關工作,主持投票選舉,確定選舉結果是否有效並公佈當選代表名單。

來源: 中國人大網 責任編輯: 夏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