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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內容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2〕7號)精神,加快推進全省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準,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環境品質提供基礎保障,確保完成《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相關目標任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優佈局、提品質,不斷提高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準,到2025年,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慧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目標:

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1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2659公里,各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45%以上。全省城市、縣城建成區基本實現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城市、縣城平均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保持在97%以上,污泥資源化利用水準進一步提升。

生活垃圾處理。全省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6萬噸/日左右,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7萬噸/日左右,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實現全覆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超過全國平均水準。

固體廢物處置。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新增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

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基本補齊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準進一步提升,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二、強化統籌規劃,提高設施利用效率

(一)加強統籌規劃。依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統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佈局,做好環境基礎設施選址工作。鼓勵和支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建設1-2個污水、垃圾、污泥、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或靜脈産業園,加強基地(園區)産業迴圈連結,促進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用、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持續推進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支援有條件的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數字化融合。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升級,鼓勵開展城鎮廢棄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慧化處理體系建設。探索利用現有設施建設集中統一的監管服務平臺,將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納入統一監管,逐步建立完善環境基礎設施智慧管理體系。分階段推動醫療機構納入全國醫療機構廢棄物資訊管理系統,提高醫療廢物處置現代化管理水準。加強污染物排放和環境品質實時線上監測,加大設施設備功能定期排查力度,增強環境風險防控能力。(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設施協同處理。積極探索市政污泥與垃圾協同焚燒、滲瀝液與污水協同處理的有效方式,選擇1-2個具備條件的市進行試點。鼓勵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摻燒市政污泥、廚余垃圾、柵渣等廢棄物,充分發揮垃圾焚燒全覆蓋優勢,實現焚燒處理能力共用共用。編制河北省垃圾發電飛灰處理設施建設相關規劃,合理佈局垃圾焚燒發電飛灰處置設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根據垃圾焚燒發電飛灰産生量,至少建設1座飛灰填埋處理設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有序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鼓勵仍有庫容且具備條件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改造為垃圾發電飛灰填埋場。積極探索焚燒飛灰、滲濾液、濃縮液、填埋氣、沼渣、沼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模式,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設施水準,推動再生資源行業集約化綠色發展。(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設施建設,加快補齊能力短板

(一)完善污水及資源化利用設施。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推動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加快建設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新建城區、拓展新區同步建設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應與配套管網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運營。實施雨污管網混錯接改造和破損管道修復等,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新建排水管網實行雨污分流制。加大污水管網排查力度,以城市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為抓手,推動老舊管網修復更新。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系統分析再生水利用需求,合理佈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每個市建設5-10家再生水利用標桿企業,全省選擇1-2個市開展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示範。(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合理佈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持續推動既有投放站點改造提升;完善分類運輸系統,對現有垃圾轉机站實施改造,確保滿足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類轉机需求,統籌規劃建設有害垃圾貯存點,加快補齊分類收集轉運設施能力短板。各市每個市轄區規劃建設1個分揀中心、每1-2個街道規劃建設1座回收站,加快可回收物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準。按照既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相關規劃,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全覆蓋、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因地制宜採取建設廚余垃圾處理設施或與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等方式,實現廚余垃圾無害化處理。(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大力推進工業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升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全面評估建築垃圾産生量,根據非資源化總量,加快擴建新建建築垃圾堆砌地,各市可設置多個、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座建築垃圾堆砌地。各市、縣要在建築垃圾堆砌地飽和前制定綜合利用方案,開展環境影響分析,通過堆山造景、建設公園、建設濕地等方式,打造城市景觀,實現建築垃圾堆砌地的綜合利用和生態修復,鼓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建設1-2家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加快建設邯鄲、唐山國家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推進綜合利用産業集聚發展,提升綜合利用水準。(責任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統籌佈局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實現省域內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産廢情況總體匹配。科學調控危險廢物經營項目建設,鼓勵利用類建設項目市場化運作,規範處置類項目管理。積極推進各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各市至少建有1套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用設施;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每個鄉(鎮)建立1個醫療廢物週轉站,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1個醫療廢物集中收集週轉中心。支援10-15家廢舊電池、廢酸液等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創新機制,提升建設運營水準

(一)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市場化運作機制,營造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公正開放的市場環境。制定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運營指導意見,通過政策支援,引導和鼓勵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準高、信譽度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規範市場秩序,避免惡性競爭。探索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機構白名單制度,完善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加強信用資訊歸集、共用、公開和應用,促進企業規範、誠信經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按排版污者付費、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推動的原則,引進高水準專業機構,以園區、産業基地等工業集聚區為重點,積極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總結我省前兩批全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力爭每年向國家推薦2-3家國家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範園區,並將第三方治理經驗做法在全省推廣,提高全省污染治理專業化水準,支援環境服務産業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以具有專業能力的大型環保企業為主體,按照統籌規劃建設、系統協同運營、多領域專業化治理的原則,對區域污水、污泥、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提供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提高設施運營效率和品質,積極探索區域整體環境託管服務長效運營模式和監管機制。推廣唐山市污水處理設施託管服務模式,並擇機在全省推廣。每年向國家推薦2-3個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試點,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修復項目。(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策支撐,建立健全保障體系

(一)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關鍵技術攻關,加快關鍵環境治理技術創新和裝備研發。緊緊圍繞污染治理需要,加大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工業廢水資源化、生活垃圾與焚燒飛灰協同處置、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與再製造、危險廢物處置等領域關鍵技術和瓶頸問題,部署實施科技攻關任務,解決市場急需的關鍵技術和設備。支援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産學研聯合攻關,著力推動重點技術與裝備創新和應用示範。(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二)健全價格收費制度。積極推行差別化排污收費,建立收費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環境基礎設施可持續運營。推廣按照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等支付運營服務費。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全面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戶垃圾計量收費,探索居民用戶按量收費,鼓勵各地創新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模式,不斷提高收繳率。統籌考慮區域醫療機構特點、醫療廢物産生情況及處理成本等因素,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機制和標準。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援力度。落實環境治理、環境服務、環保技術與裝備有關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支援。在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前提下,支援市、縣依法合規使用政府專項債券,用於符合條件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資産支援證券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規範應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統計制度。依託現有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統計體系,加強統計管理和數據整合,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統計指標體系,提高統計數據品質。強化各項統計數據運用和資訊共用。對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時效性強的統計工作,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強化保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加強項目謀劃。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謀劃與儲備力度,每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至少謀劃1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並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及地方專項債券支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快辦理各項前期手續,確保項目順利落地實施,發揮效益。

(三)加強監督管理。採用自評、第三方評估、現場檢查等方式,每年至少開展1次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的短板弱項,有針對性的加快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利用效率和運營管理水準,為改善環境品質提供支撐和保障。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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