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問答

國債是怎樣運作的?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基本概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國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係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係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係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係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儘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係相比,國債法律關係屬平等型法律關係,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係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係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係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係。

優點

國債有其自身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流通性強。上市國債由於在交易所上市,參與的投資者較多,因而具有很強的流通性。只要證券交易所開市,投資者隨時可以委託買賣。因此,投資者若不打算長期持有某一債券到期兌取本息,則以投資上市國債要好,以保證在賣出時能順利脫手。

2、買賣方便。目前證券營業部都開通自助委託,因此,投資上市國債可通過電話、電腦等直接委託買賣,不必象存款或購買非上市國債那樣必須親自到銀行或櫃檯去,既方便又省時。

3、收益高且穩定。相對於銀行存款而言,各上市國債品種均具有高收益性。這種高收益性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利率高。上市國債其發行與上市時的收益率都要高於當時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二是在享受與活期存款同樣的隨時支取(賣出)的方便性的同時,其收益率卻比活期存款利率高很多。

基本術語: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電子式國債三種。

按照不同的標準,國債可作如下分類: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係。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係。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週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外債是指一國常住者按照契約規定,應向非常住者償還的各種債務本金和利息的統稱。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的《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的規定,中國的外債是指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對中國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或者其他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

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藉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準,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複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複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範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采取記名方式發行。

我國的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四種。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挂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 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檯購買。

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

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檯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通過交易系統賣出。目前已停止發行。

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記賬式國債

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由財政部發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挂失、可上市轉讓。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發展歷程:我國最早是從清朝末期開始發行國內公債並大量舉借喪權辱國的外債。

由中國共産黨領導的紅色政權在新民主主義時期也曾多次發行公債,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據地曾分2期發行總額為180萬元的“革命戰爭短期公債”。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國債發行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新中國剛剛建立的1950年,當時為了保證仍在進行的革命戰爭的供給和恢複國民經濟,發行了總價值約為302億元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第二階段是1954-1958年,為了進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分5次發行了總額為3546億元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第三階段是1979年以後,為了克服財政困難和籌集重點建設資金,我國從1981年起重新開始發行國債。截止到1995年,共發行了8種內債,有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債券、定向債券、保值債券、轉換債券等,累計餘額達3300億元。

發行目的

1、籌措軍費。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産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閒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借換國債的發行。借換國債是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三大性質

1、發行國債可起到彌補國民經濟運作中投資小于儲蓄的缺口的特殊作用,而銀行儲蓄僅僅是為了吸收社會民眾手中暫時不用的資金。

銀行儲蓄可起到將儲蓄資金轉換為投資基金的作用,也可以起到轉移實現的消費能力的作用,將一部分人延期消費的資金轉給另一些人用作現實的消費。這是銀行信用所起到的作用。相比之下,財政信用是不應同銀行信用起同一作用的,財政發行國債實質上應避免與銀行儲蓄雷同,因為只要將國債的發行等同於銀行儲蓄,那麼財政發行國債就不如直接去銀行透支。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國民經濟運作的基本要求是,生産等於消費,投資等於儲蓄,即如果消費量小于生産量,社會再生産就會萎縮,如果投資量小于儲蓄量,社會的消費量就會小于生産量,造成社會資金及生産成果的一部分閒置。

因而,財政發行國債與銀行吸收儲蓄不同,其機理就在於國債可以起到平衡投資與儲蓄的作用,可彌補投資缺口。這是由於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銀行吸收儲蓄之後,除了轉移現實的消費能力之外,不能將全部的儲蓄資金轉移成投資基金,必須將其中的一部分留作準備金,而實際上這部分準備金的存在就形成了一種社會資金在投資與儲蓄之間不平衡的缺口。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財政發行國債主要是針對這一缺口的,即是針對銀行準備金髮行的。由於國債具有最好的信譽和可以最靈便地變現,所以是能夠起到這一特殊作用的。財政像銀行一樣通過發行國債去吸收儲蓄,不僅是對本身的特殊作用的丟失,而且也侵害了銀行信用應有社會融資功能。

2.發行國債是行使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而銀行儲蓄只表現為一種金融信用關係的存在。

國家從事的經濟建設不同於一般的市場經濟活動。在傳統體制下,中國實行大 一統的集權控制,即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控制在國家,這是改革的對象。現在,建立並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國家負責的經濟建設僅限于基礎設施和其他非競爭性領域項 目,一般不涉及競爭性領域的內容,這是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的運用。

發行國債就是為了發揮國家的這一經濟管理職能的作用。國家通過國債投資,可以達到有效調節國民經濟運作的目的。相對而言,國債的功能是銀行儲蓄不可比擬的。過去,在中國,號召人民儲蓄,也是一種政治動員式的,並是經濟集權體制的具體表現,永遠強調的都是用儲蓄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現在,轉入新的經濟體制之後,傳統的觀念早已改變了,銀行儲蓄已經回落到一般的市場經濟行為之上,只是體現個人與銀行之間的信用關係,並不具有直接投入國家經濟建設的意義。

3.國債利率應是資本市場的基準利率,而銀行儲蓄是無法起到這種信用工具作用的。

國債是由中央財政發行的,或者説,國債與國家發行的貨幣相比,是僅次於貨幣的一種信用憑證,幾乎能夠起到準貨幣的作用。由於國債的變現能力最強和最靈便,在所有的信用工具之中,國債的利率只能是最低的。因而,國債的利率客觀上要起到基準利率的的作用。在資本市場中,規範的市場運作應保持國債利率的基準利率地位,凡不能使國債利率成為基準利率的市場信用關係,必定是不規範的。同樣,國債的這一信用功能也是銀行儲蓄所不具備的。在有國債存在的前提下,銀行儲蓄的利率不應該也不允許成為基準利率,除非金融市場的信用關係是扭曲的。這也就是説,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國債利率高於銀行儲蓄利率的情況,是不正常的,是國債的發行不符合現代資本市場基本運作模式要求的一種明顯表現。

投資利弊:購買國債是對於普通市民的相對保險的一種投資方式,風險是最低的,是以國家信譽為擔保的,所以有金邊債券之美稱,相對而言,這是一種具有高度安全性、融資規模可以巨大且變現靈便的信用工具。但國債也存在著一些弊端,就是時間問題,國債的償還週期一般是比較長的。如果市民將大部分資金投入了國債。在償還期限未到之前,如果有急事需用錢就會遇到週轉不靈的困境。所以國債不可一次購買太多。

發行

1、國債的發行價格

平價發行。即發行價格等於其票面金額。債券到期時,國家應依據此價格還本付息。

折價發行。即發行價格低於債券票面金額。債券到期時國家需按票面價格還本付息。它不同於貼現發行。

溢價發行。即發行價格高於債券票面金額。債券到期時,國家只按債券票面價格還本付息。

2、國債的發行方式

公募法。即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

國債發行的公募招標方式按招標標的物分繳款期、價格和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按確定中標規則分單一價格招標(荷蘭式)和多種價格招標(美國式)。

承受法。即由金融機構承購全部國債,然後轉向社會銷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機構自身承擔。

出賣法。即政府委託推銷機構利用金融市場直接出售國債。

支付發行法。即政府對應支付現金的支出改為國債代付。

強制攤派法。即國家利用政治權力強迫國民購買國債。

償還

1、國債償還的方式。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抽籤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籤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2、國債償還的資金來源

通過預算列支。政府將每年的國債償還數額作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項目列入當年支出預算,由正常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債的償還。

動用財政盈餘。在預算執行結果有盈餘時,動用這種盈餘來償付當年到期國債的本息。

設立償債基金。政府預算設置專項基金用於償還國債,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付專款設立基金,專門用於償還國債。

借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發行新債券,作為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實質是債務期限的延長。

中國國債發行的轉變

非市場化發行時期。在國債的非市場化發行時期,每年國家發行國債,都要層層進行政治動員,甚至還要使用行政攤派的手段。在國債的發行完全市場化之後,人們看到的情況又是,每年的國債發行都引起銀行儲蓄大搬家,有相當多的人是拿著銀行儲蓄存單去買國債的。這種現象直接地表明瞭中國的國債發行是不規範的,是不符合國債性質的。

三大轉變

因此,在準確地界定國債的信用功能的基礎上,今後中國的國債發行實現如下轉變。

1、由主要面向居民發行轉為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國債的發行要起到彌補投資缺口的作用,就必須是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長期以來,由於中國的國債是主要面向居民發行的,國債投資的特殊功能作用幾乎是被丟棄的,國債的發行基本上是類同於銀行吸收儲蓄,而且,為了吸引居民購買國債,國債的利率又始終是高於銀行儲蓄利率的,相應也使國債的利率失去基準利率的地位。所以,規範國債市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須改變發行對象,由主要面向居民個人發行,改為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特別是要向主要的商業銀行發行。這種改變意味著銀行不再是賣國債的機構,而是買國債的主要力量。就此而言,終止商業銀行向居民出售國債,應是中國國債市場走向規範的一個明顯的標誌

2、由發行與銀行儲蓄同樣品種的債券轉為發行與銀行儲蓄品種不同的債券。

現在的國債發行品種基本上是與銀行儲蓄沒有差異的,1年期國債、2年期國債、3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對應的就是銀行1年、2年、3年、5年期的定期儲蓄。而隨著發行對象的轉換,國債的發行品種也必須隨之轉變。根據開展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需要,針對商業銀行準備金髮行國債,應是1年期以內的短期國債,即應是4周、8周、3個月、6個月等期限的國債。如果發行對象轉變了,由向居民個人為主轉為了向金融機構為主,而發行的品種不變,那發行的對象的轉變也是缺失意義的。或者説,發行品種的轉變與發行對象的轉變是相關聯的,是此變彼亦變的關係。就國債市場講,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發行品種全都必須規範到位,缺一不可。發行品種的確定是根據發行對象的需要而設定的。具體説就是,商業銀行用準備金購買的國債只能是短期國債。美國是國債管理體制比較成熟和完善的國家,其面向金融機構發行的國債均為短期國債。中國的國債市場走向並不是特立獨行的,而要遵守國際慣例,轉向發行短期債券為主,應是市場規範的重要內容之一。

另外,國債並非只可向金融機構發行,在主要發行對象鎖定在金融機構之後,即由商業銀行來承擔購買國債的主要任務之時,並不排斥財政部門可直接向居民個人發行少量特殊品種的國債。這些特殊品種的國債期限一般是10年以上的,最長的期限可達30年。這是銀行儲蓄品種中沒有的,是國債發行有別於銀行儲蓄的品種。在一些國債發行已有較長歷史的國家,大多是面向居民個人發行這種長期債券的,而與銀行儲蓄期限相同的國債是回避的。這種國債可減免利息稅,居民個人主要是買來用作子女的教育費用或個人的資産儲備的,對於穩定居民生活是很有好處的。中國國債發行品種的改變,在取消與銀行儲蓄品種相同的債券的前提下,除了要增發面向金融機構的短期國債,還應當開發新的面向居民個人發行的長期國債。

3、由委託銀行向居民個人發行轉為財政部門自設國債發行機構。

由於長期以來中國的國債主要是向居民個人發行的1年期至5年期債券,財政部門不得不委託銀行系統代為發行,同時支付高昂的代理髮行費用。各大商業銀行也是衝著這筆鉅額的代理費,而不惜搞儲蓄大搬家的。人們從銀行取錢買國債,是因為國債利率高於銀行儲蓄利率,並且國債的利息收入不用納稅;銀行賣國債,是因為有固定的發行費可入賬;在買方與賣方都是有利可圖的,只是就社會而言,是付出了不必要的籌資成本的,因為這些用於買國債的錢原本就好好地呆在銀行,是社會可集中使用的資金,實在是沒有必要再空轉一圈,徒增利息和發行費用。因此,改變發行對象之後,國債並不主要面向居民個人發行,那種銀行儲蓄大搬家的情況就不會再出現,銀行發行國債的歷史就將結束了。在這種前提下,財政部門必須自己常設發行機構。這種國債發行機構既不同於行政攤派時期的國債管理部門,也不同於作為代理髮行商的銀行營業機構,而是直接隸屬政府財政部門的具體辦事機構,其本身不是經營機構,只是起到發行國債的作用。這一機構發行的短期債券面向的是金融機構,發行的長期債券面向的是居民個人,即並不是只面向金融機構,也不是只面向居民個人,但其主要是面向金融機構的,面向居民個人的國債還可委託發行。時至今日,中國的財政部門還只是設立了國債管理機構,並未設立專門的國債發行機構。而中國的國債市場要走向完善,要改變發行對象和發行品種,走世界上各個市場經濟國家發展國債市場的共同道路,就必須儘快設立財政部門的專門發行國債的機構,以此作為規範國債發行的基本組織保障。試看中國國債市場的未來,國債的規範發行和國債發行機構的規範設立必將在其完善之中起到重要的基礎條件作用。

中國持有的外國國債

美國國債:美國財政部最新報告顯示,中國2009年10月末持有美國國債7,989億美元,較9月持平;其中持有短期國債1,354.48億美元,佔比約17%,中國仍為美國國債的外國中第一大持有國。

美國國債的困擾:美國財政部數據計算顯示,中國2009年10月末約持有美國長期機構債4,797.68億美元、長期公司債245.46億美元、股票1,007.5億美元。從2008年9月起,中國已經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美國國債的最大持有國。2009年年底,中國持有美國國債8948億美元,約為2009年年底中國外匯儲備存量的37%,以及2009年中國GDP的18%。 對中國投資者而言,持有美國國債也會帶來如下成本或風險:持有美國國債,面臨著由美元貶值的估值效應造成的資本損失或美國國債市場價格下降。一方面,美聯儲加息會導致美國國債市場價格下滑;另一方面,次貸危機結束後,投資者風險偏好的增強所導致的避險資金流出美國國債市場,也會導致美國國債收益率上揚以及美國國債市場價格下降。從2001 年後,受美國經濟增長放緩影響,尤其是作為CPI 核心指數的房地産市場在2005年後持續下滑,美元持續下跌。而作為全球主要結算貨幣的美元,再次遭受信任危機。美元貶值導致全球性通貨膨脹的壓力,並且導致美元儲備國持有的外匯資産財富縮水。美元貶值也是美國向別國轉嫁危機並制約其他競爭對手正常發展的慣用方法。上世紀80年代美國迫使日元升值,引發日本經濟泡沫膨脹並最終破滅;眼下美國又在使用“弱勢美元”的政策,向全球輸出衰退,此輪美元貶值的主要對像是歐元和人民幣。

美國國債的困擾:持有美國國債面臨著較高的機會成本或實際成本。美國10年期國債的年度收益率平均為3%-6%,這遠低於投資者投資于股票指數或進行直接投資能夠獲得的平均收益率。對中國央行而言,持有美國國債有著更為現實的成本。這是因為,央行外匯儲備的累積會導致外匯佔款增加,為防止外匯佔款增加對國內基礎貨幣的衝擊,央行通常採用發行央票的方式進行沖銷,而央票是有利息成本的。

關於國債法

(一)國債法的概念

國債法,是指由國家制定的調整國債在發行、流通、轉讓、使用、償還和管理等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主要規範國家(政府)、國債仲介機構和國債投資者涉及國債時的行為,調整國債主體在國債行為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國債關係。

與民法中的債法不同,國債法調整的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這與財政法主體的一方始終是國家這一特徵是一致的,而且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其目的是滿足社會需要,實現國家職能。因此,國債法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是,國債法調整的社會關係的核心是國債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即國家作為債務人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國債法與民法特別是與民法中的債法有密切的聯繫,民法中有關債的理論及其具體規定常常也可適用於國債法。

國債法雖屬於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與稅法等其他財政法的部門法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如國債法主體的平等性即明顯區別於其他部門法,儘管國債法的一方主體必須是國家,但在國債法律關係中,國家是作為債務人與其他權利主體發生權利義務關係的,其他權利主體是否與國家發生債權債務關係,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在國債法律關係中,他們與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財政法律關係中,主體間的隸屬性則明顯區別於國債法。另外,國家取得國債收入的權利與其還本付息的義務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而其他權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支付購買國債資金的義務。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債法是具有公法性質的私法。

(二)國債立法概況

1.國外的國債立法國有:美國;法國;日本;南韓。

2.我國的國債立法:

新中國成立後,于1950年、1954-1958年、1980年至今發行過國內公債。各期國債發行以前,由國務院制定國債條例,具體規定國債的發行、轉讓、利率、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管理事項。國債條例是規範我國國債管理活動、調整國債主體之間關係的法律依據。

1968年國家償付了全部內外債本息,1968-1981年,我國是一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國家。1981年1月,國務院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以下簡稱《國庫券條例》),決定發行國庫券來彌補財政赤字,以後又發行了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重點企業債券、保值公債、特種公債等。

到1992年止,每年都頒布一個國庫券條例,對發行對象與方式、發行數額及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國庫券及其他債券的貼現、抵押和轉讓、國債法律責任、國債管理機構等內容予以規定。

1989-1991年每年還頒布了一個特種國債條例,對特種國債的發行對象、發行數額、發行期限、利率及償還期等內容予以規定。現行的國債法是1992年3月18日由國務院頒布的《國庫券條例》,但是,該條例作為國債法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是它的適用範圍僅限于國庫券而不能對所有的國債各類予以規範,

二是它主要規定的是國庫券發行方面的有關事項,對國債流通、國債的使用等未作規定,

三是沒有規範有關發行的審批程式等。

因此,有關部門正在積極起草《國債法》,以期對國債行為和國債關係予以明確規範。

國債法:是指調整國債在發行、使用、償還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這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其許多基本原理與財政法是一致的。其調整對像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的債權、債務關係。其主要特徵表現為以下三點:

一是國債法具有公法與私法的雙重屬性;二是國債法具有財政政策的屬性;

三是國債法具有宏觀調控的性質。

特別國債

特別國債都有特定用途,是國債的一種。但它並不是對預算赤字的融資,同時,與發行普通國債籌集資金的用途不同,一般是以提高收益為主要目標。

根據有關規定,這種國債屬於特別國債,特別國債要視具體發行情況,決定是否適合普通投資者投資。

國債是由政府發行的債券。與其他類型債券相比較,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具有極高的信用度,被譽為“金邊債券”。

為了有效地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增強中國的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中國政府除了有規律性地發行適度規模的普通型國債以外,還不定期地發行一定數量的特殊型國債。普通型國債主要可分為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無記名(實物)國債三種,特殊型國債主要有定向債券、特種國債和專項國債等幾種。

分類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挂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可提前兌付,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記息。

記賬式國債:以電腦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無紙化方式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挂失。

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不記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定向債券:為籌集國家建設資金,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採取主要向養老保險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簡稱:“兩金”)及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定向募集的債券,稱為“特種定向債券”,簡稱“定向債券”。

特別國債: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審議批准,財政部于1998年8月向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行了2700億元長期特別國債,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補充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

專項國債: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 過,財政部于1998年9月面向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 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等4家國有商業銀行發行了 1000億、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國債,專項用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設施投入。

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購買外匯的必要性:

有利於抑制貨幣流動性,緩解人民銀行對衝壓力;

有利於促進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

有利於降低外匯儲備規模,提高外匯經營收益水準;

有利於支援國內企業“走出去”。

購買途徑:

(1)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對象主要是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無記名式實物券國債的購買是最簡單的。投資者可在發行期內到銷售無記名式國債的各大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和證券機構的各個網點,持款填單購買。無記名式國債的面值種類一般為100元、500元、 1000元等。

(2)憑證式國債的購買。憑證式國債主要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其發售和兌付是通過各大銀行的儲蓄網點、郵政儲蓄部門的網點以及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辦理。其網點遍佈全國城鄉,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購買、兌取需要。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可在發行期間內持款到各網點填單交款,辦理購買事宜。由發行點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其內容包括購買日期、購買人姓名、購買券種、購買金額、身份證件號碼等,填完後交購買者收妥。辦理手續和銀行定期存款辦理手續類似。

憑證式國債以百元為起點整數發售,按面值購買。發行期過後,對於客戶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可由指定的經辦機構在控制指標內繼續向社會發售。投資者在發行期後購買時,銀行將重新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投資者購買時仍按面值購買。購買日即為起息日。兌付時按實際持有天數、按相應檔次利率計付利息(利息計算到到期時兌付期的最後一日)。

(3)記賬式國債的購買。購買記賬式國債可以到證券公司和試點商業銀行櫃檯買賣。試點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和南京銀行在全國已經開通國債櫃檯交易系統的分支機構。

A:櫃檯記賬式國債。通過銀行買櫃檯記帳式國債,最好開通網上銀行帳戶,直接在家的電腦上進入銀行的網頁,輸入自己的帳號和密碼,在交易時間內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B:投資者購買記賬式國債可以在交易所開立證券賬戶或國債專用賬戶,並委託證券機構代理進行,投資者必須擁有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賬戶,並在證券經營機構開立資金賬戶才能購買記賬式國債。

兩者的區別:銀行交易不收交易費用,證券公司的交易費用大約是交易金 額的0.1%—0.3%(含佣金等)。銀行櫃檯記帳式國債沒有交易佣金,但客戶買入全價通常是低於賣出全價,如果短線買入再賣出可能會浮虧,因為櫃檯記帳式國債是你和銀行之間進行交易,你買的時候通常價格高一點,賣給銀行的時候要稍微低一點,銀行通常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雖然沒有交易費用,但當天買進賣出的話銀行會賺取你的差價,相當於交易成本。

通過證券公司系統買賣記帳式國債,跟買賣股票一樣;通過委託系統下單,很簡單,輸入要購買的國債代碼,再輸入交易數量和價格就可以了;一般開戶過後,證券公司和櫃檯銀行會給操作手冊。

美國債總額破13萬億美元創新高:2010年6月2日,美國財政部在其網站上公佈了最新的國債總額。數據顯示,美國國債自去年突破12萬億美元之後再創新高,達到了創紀錄的13萬億美元。

報道稱,最新發佈的國債總額已經佔據美國現有經濟總量的89.4%。總統奧巴馬在數據公佈之前為自己辯解稱,政府財政赤字的劇增並非是他的過錯,言下之意是鉅額的債務應歸結為前任布希所採取的不當政策。

奧巴馬還表示,如果條件適當,他將採取更多嚴厲的舉措以削減聯邦的財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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