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著名詩人賈島,字閬仙,號“碣石山人“家境貧寒,其詩注重煉字錘句,多塑寂寥淒苦之境,有“苦吟詩人“之稱。〈題李凝幽居〉是賈島的五言律詩之一,全詩以樸素簡潔的語言表達詩人淡泊名利隱逸思志的深遠意蘊,其中“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人“二句更是值得涵泳析賞。
〈題李凝幽居〉這首詩是賈島在長安時,夜訪好友李凝未遇而作。幽居於此很少有鄰居作陪,順著雜草小路走入荒涼的庭園。夜深宓靜,小鳥棲息在池邊的樹上。借月光尋得你家大門,敲而未應,我便離去了。此時踏上一座橋,借皎潔月光觀賞原野景色,橋的兩旁景色各不相同,晚風拂過,天上風雲涌動,仿佛山石也隨之移動。此次我只是暫時離開,不久就會回來,不會忘記我們相約歸隱的日期。
此詩的用詞質樸,通俗易解。全詩的精粹當數“敲“字,亦“推“亦“敲“實乃斟酌與煉字。賈島的“推敲“美談可謂至今家弦戶誦,《唐詩紀事》有言:“島赴舉至京,騎驢賦詩,得僧推月下門之句,欲改推作敲,引手作推敲之勢,未決,不覺衝大尹韓愈,乃具言。愈曰:敲字佳矣。並遂並轡論詩久之。“
韓愈建議賈島把“推“字改為“敲“字,何以“敲字佳矣“?在詩字的選用時,不妨從形式和內容的角度來進行分析。詩人通過文字抒發情感,即字詞為形式,情感為內容。自然“推“與“敲“所代表的意涵各不相同。“推“字與“敲“字相比,顯得不禮貌、魯莽,但在這夜下孤寂的場合,興起步月,探訪與自己有“幽期“之誼的友人,何須拘禮靦腆?因此,“推“字更具暢然無礙的胸襟氣度。“敲“字則更具文儀,也表達了詩人對門內有人回應的期許。二者比較“敲“會發出聲音,而“推“不一定有聲,因此“敲“會比“推“更具人情味。但承接上句“鳥宿池邊樹“,“推“又比“敲“顯得氣氛柔和些,因為“敲“聲可能會驚覺林中鳥,打破月夜寧靜,這是否又是一種驚擾?那麼拋開韓愈的學術權威,“敲“字的更改是否真的想古今所賞的那樣絕妙?因為從賞析的角度出發,這兩個字都能説得通,也各有利弊。推敲背後的思想感情也只有當時身臨其境的賈島自己知道。形式反映內容,內容寓于形式,“在文字上推敲,骨子裏實在是在思想情感上推敲。“
值得注意的是,推敲思想感情是推敲文字所象徵的意涵,換句話説,是文字所引發人們的感官涌動,所以並不局限于作者的感情。有學者説:“敲字既合情合理,又合乎以動襯靜的表現手法“,這似乎限制了詩作的審美範疇。詩人作詩時靈感伴隨情感噴涌而出,藝術創作是在藝術構思之後的能動反映,在構思時抒情必然是理想化而非概念化,是感性的審美體驗非理性的邏輯推理,有時甚至是超現實的虛構想像,所以因情而生的靈感思維是不確定、不穩定的,有時銘刻歷史烙印,有時轉瞬即逝。因此,在藝術鑒賞時,我們不應該主觀的默認作者就是文本的敘述者。正因如此,一首詩的能指想像空間是無限的,如果我們跳出揣測作者原意的窠臼,將會獲得更加豐富的解讀空間。換句話説,從鑒賞的角度來看,一首詩的藝術價值並不體現在詩人的意圖,也不再詩作本身,非得通過審美鑒賞的途徑,在解讀涵泳的過程中散發文學光暈。
回到“推敲之爭“,上文提及“合情合理“是混淆作者與文本敘述者,但“以動襯靜“這一説法卻耐人尋味。“動靜“反映于感官要素中的聽覺,“敲“符合聽覺的審美,“推“的動作幅度較大則具視覺傾向。那麼究竟是聽覺審美好,還是視覺審美妙呢?其實可以從詩的審美功能角度來分析。日常老師教導我們要讀詩、吟詩、賦詩、背詩、誦詩等等皆是在口傳音聽的範圍,且古體詩講究平仄的韻調,可見詩在聽覺上的審美功能略勝一籌。在〈題李凝幽居〉中幽深安然的月夜,宛然幾聲叮呤的敲門聲伴隨幽靜之處回音的重疊,會煥發人們的聽覺享受,讓人沉浸于舒適的意境,而絕不是驚擾,反而動靜結合進一步的豐富了詩作的涵泳意蘊。因此,“敲字佳矣“源於中華民族傳統詩學意境的聽覺審美。
“推敲之爭“亦“視聽之爭“就實情而言實屬“美不自美因人而彰“,但意境是中華詩學鑒賞的應有之義,在斟酌與煉字時應結合國學意境擇優摘字。(四川傳媒學院講師曲柄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