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數字經濟發展具有市場體量大、基礎設施全、試點改革快等顯著優勢,但我省日益加深的老齡化程度愈加成為潛在的發展桎梏。以老年群體為主的顯性數字弱勢群體面臨數字社會適應困難、數字社會服務缺位、數字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具體法治困境。因此,立足河南省法治建設新形勢,強化多主體協調配合,通過探索樹立依法支撐發展理念、制訂完善數字市場法規條例、構建全方位多層次法治保障體系等法治化建設路徑,對我省實現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發揮法治基礎保障作用具有時代實踐價值與現實意義。
河南省“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法治保護的時代背景
目前河南省正處於數字經濟發展的快車道,隨著數字技術快速迭代升級和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以及河南省進入深度老齡化,以老年群體為代表的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成為當前發展階段亟需保障的邊緣群體。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是以老年群體為主要構成,因其存在自身數字技能缺失、年齡或經濟因素限制、受教育程度有限以及社會關係固化等群體局限因素,導致其在社會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難以適應新型生産關係變革的新型社會弱勢群體。為全面保護市場參與主體合法權益、解決當前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亟需針對邊緣群體規劃法治保護“全景圖”,下好權益保障“先手棋”。
構建法治保障體系是推動河南省未來産業建設的必然選擇。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十四五”規劃期間,河南省積極響應987戰略總體部署,大力實施數字化轉型戰略,努力打造數字經濟發展新高地,我省立足區域優勢,整合現有數字資源,持續推進産業數字化、數字産業化,整體具備了相當規模的生産經營主體和巨大體量的數字經濟市場,形成了創新科技賦能經濟發展的新格局,同時也隨之出現法規條例待完善、市場侵權現象待整治、消費者權益待保障等現實問題,因此加強法治體系構建是保障産業規範發展的必然選擇。
加強人權法治保護是響應全面依法治國總體部署的客觀要求。“法者,治之端也。”黨的十九大以來,河南省積極響應全面依法治國總體部署,持續推進落實法治建設總體規劃,制訂完善各領域法規條例,構建完善地方法治體系取得顯著成效。網路資訊違法犯罪呈現出手段多樣化、行為隱蔽化、人員“三低化”、危害升級與網路黑色産業鏈加速發展的演化趨勢。當前,河南省針對相應新興領域“馬法”建設存在較大發展空間,故應儘早借鑒先進經驗,構建系統化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體系,將顯性數字弱勢群體的保護工作接入到法治軌道上。
因地制宜完善體制機制是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是實現我省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部署。黨的二十大以來,河南省堅持“兩個維護”,圍繞服務型政府建設,逐步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動態過程高效化、科學化,在全省範圍內圍繞基層“雙治理”創新實驗工作,開展養老服務、群眾信訪、基礎設施建設等多項實地調研與規劃改革,並關注智慧技術賦能治理,推進多項智慧城市治理工程建設。我省應針對當前弱勢群體數字鴻溝熱點問題,立足數字産業發展趨勢,探索市場規範管理、技術研發監管、産業透明發展的法治運作軌道。
河南省“顯性數字弱勢群體”面臨的現存問題
社會數字資源亟需實現年齡分配均衡化。經分析,預計到2030年,我省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將達1600萬左右,佔總人口比重或將達33.2%左右,與2020年同比增長率將達約20.3%。根據河南省統計局與第七次人口普查統計數據,2020年河南省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達1340萬,佔常住人口比重達13.49%。河南省老齡人口呈現出高速長期穩定動態增長,老齡化趨勢日益加深,即將進入深度老齡化。老年群體參與數字經濟市場活動存在年齡障礙,導致初次分配不均衡。促進社會數字資源的科學、均衡、高效分配,是實現我省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關鍵一環。一是參與數字市場經濟活動的便捷性、活躍性亟需提高。我省老年群體數量大、佔比重,其中大部分在數字化生活中面臨著諸如技術使用不熟練、學習意識學習能力欠缺、適老化設備匱乏、保障機制不完善、傾斜性政策不足等問題,在參與數字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難度增大、風險上升、權益難以保障、參與活性降低。二是適老化的數字服務平臺亟需搭建。我省社會服務行業的數字化程度指數型提高,線上服務與電子服務方式逐漸主流化,老年群體由於數據動態留痕少、技術使用能力不熟練等,導致用戶數據分析不準確,日常服務剛需難以滿足,衣食住行基本生活嚴重受限,老年人“數字人權”難以有效保障。三是老年群體的資訊享益權亟需加強保障,資訊鴻溝亟需消彌。網際網路的技術迭代更新快、資訊投送誘導性強、資訊資源分配均衡性弱,老年群體在了解政府最新政策法規、經濟社會新聞等公開資訊受阻,網路表達與互動渠道堵塞,總體上難以有效的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其知情權、表達權等基本權利行使受到影響。
頂層設計亟需針對關鍵領域重點強化。目前我省數字經濟發展繁榮、技術迭代更新頻繁、基礎設施普及快速,為加強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權益保障,實現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要在法治關鍵領域突出黨建引領,強化頂層設計。網際網路作為商業活動的主要平臺,在交易過程中存在著主體經營不規範、灰色産業屢禁不絕、個人資訊盜用販賣等市場亂象,要立足國家政策法規,結合地方治理環節優先級,推動網際網路領域企業營商、技術應用的監管、整治體系完善構建。針對當下數字弱勢群體所面臨的一系列權益侵害問題,我省法治保障機制在規範化運作與強制性實施存在較大的強化空間,需要法律法規與政策的有效結合與相互配合。在社會資訊化與社會老齡化的背景下,國家相繼制定推出了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等中央重要文件,將人口老齡化應對決策上升為國家戰略,為保障老年群體權益提供政策性法規支撐,在地方構建體系化的落實機制仍需循序漸進。我省法治保障機制應強化黨建引領、立足國家政策、針對痛點難點,逐步持續強化保障機制,切實保障群眾權益。
數字市場亟需切入法治軌道運作規範化。切實解決顯性數字群體所面臨的數字技術難題,建設弱勢群體友好型智慧社會,亟需統籌推進法律法規與實際工作的有效對接,統一政策規範與治理工作的運轉口徑。基於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等資訊數字技術專業性強、知識深度深、涉及方面廣等特點,普通學習者在實際操作中具有較高的理解難度與學習門檻,在基層治理、群眾自治、細分化操作過程中具有普及難、見效慢、週期長等阻礙,因此新效行政策法規要立足基層實際情況,探索實效高、易普及的長效落實機制。
河南省實現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法治保護實現路徑
完善理論架構牢固樹立權利保障理念。現代數字技術與傳統産業的深度融合使得社會數字化轉型的趨勢進一步加強,公民的生存空間擴大到數字網路空間,因此,樹立保障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權利社會共識是河南省實現法治化保護的迫切需要。一是豐富新時代背景下的人權概念及內涵。我省可參照《個人資訊保護法》中關於個人資訊權益定義、市場參與主體權責劃分、個人資訊處理活動規範等方麵條例,對現行地方法規進一步完善與修改,出臺新時期人權保護規範性文件。同時,重點針對顯性數字弱勢群體觀念滯後、素養不足、群體弱勢等特徵,圍繞個人資訊權益具體保護工作,依據《民法典》、《個人資訊保護法》因地制宜開展地方立法與規章制訂,在法規層面促使數字人權法益理念落地生效,實現數字權利的具體化、規範化。二是推動顯性數字弱勢群體維權意識形成。為切實增強顯性數字弱勢群體的生存能力,推動實現數字社會公平正義,需要讓維權意識在顯性數字弱勢群體中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根據《提升全民數字素養與行動技能綱要》要求,定期開展網路安全宣傳活動、個人資訊保護普法活動。在基層開展“以點帶面”數字技能教學活動,提升全民網路安全與個人資訊保護防範意識,樹立以隱私權、知情權等權利為核心的數字人權理念。使顯性數字弱勢群體切實參與到維權實踐中,提升法治素養,激發維權自主性。三是促進社會各方形成保障顯性數字弱勢群體理念。補充完善地方法規與規章條例,明確治理參與主體權利義務與社會分工,健全市場監管審查機制約束各方行為,推進社會各方保障顯性數字弱勢群體的理念培育。政府發揮核心引領作用,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理念,利用大數據分析、基層實地調查等途徑精準把握弱勢群體急難愁盼問題,制定落實惠民暖民政策,給予弱勢群體適當的資源傾斜。形成多元主體格局下的法治引領數字經濟發展環境。
加快構建具有制度特色的立法司法相結合的保障體系。保障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權益,切實推進河南省數字領域法治建設,將網路數字空間治理接入法治化軌道,構建具有制度特色的的保障體系,加快形成數字權益保護新格局。為此,河南省可在參考借鑒國家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制定以下立法、司法舉措。一是加快築牢新形態、新情境的立法保障體制。立足河南省數字産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及時完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給予河南省人民實質性的立法保障。河南省可針對企業利用不當途徑獲取個人資訊進行買賣;顯性數字弱勢群體存在資訊鴻溝;隱性條例侵犯弱勢群體數字權益等問題,依據《電子商務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加快針對網際網路市場的立法工作與規則制定。通過地方立法確定各執法單位職責,構建聯合執法機制體制,營造公平公正有序透明市場環境。二是以規範立法明確市場參與主體權利義務。因地制宜針對顯性數字弱勢群體制定技術型援助法規,通過立法賦予技術援助權,為其適應數字環境、享受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數據安全法》制定數字市場交易法規規章,明確“個人資訊可轉移權”,升級網際網路商業模式,確保經營主體合法合理盈利;明確數字市場參與方在商業活動過程中承擔扶持弱勢群體的技術義務與社會責任,鼓勵開發適老型、經濟型技術産品,加快消除“數字鴻溝”,激發市場消費活力。三是推進構建全方位、全過程的司法保障體系。保障顯性數字弱勢群體權利,需要發揮司法監督管理職能的關鍵作用,強化市場經營活動監管。司法系統定期深入開展針對創新科技企業法治“體檢”,健全仲裁特色運作機制,主動對接新興産業、未來産業,加快形成司法“創新産業+法律監督”審查監督機制,將創新技術型企業經營接入司法軌道;加快構建數字人權司法解釋體系,在數字侵權案件司法裁定過程中,發揮司法解釋核心作用;在依據現行法律基礎上結合數字領域法規條款,進行調解、裁定、判決;提供顯性數字弱勢群體司法釋法服務與司法援助服務。
多措並舉統籌推進全省數字經濟發展在法治軌道上運作。打造一流數字經濟發展環境,破除數字人權發展挑戰,需要全省上下凝聚共識,匯聚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多措並舉形成治理組合技,統籌推進全省數字經濟發展在法治軌道上運作。一是完善企業監管條例,打造清朗透明數字化産業營商環境。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辦法》建立創新型民營企業營商監管機制,建立企業、個人徵信數據庫,從市場準入、融資貸款、技術應用等方面實施全過程一體化監管;制訂完善創新産業市場監管條例規章,促使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督促市場自我監管,行業內加快制定完善的用戶隱私協議,制定相關適應性技術使用協議與權利告知保護協議,加快構建消費者權益保障市場服務平臺。二是著力消費者權益保障,打造寬領域多層次體制機制。構建以政府治理服務為主導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通過地方立法明確消費者權利義務,制訂傾斜性救濟條例;建立數字産品市場審查監管機制,搭建消費者反饋投訴平臺,打擊市場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聚焦基層服務,打通消費者維權最後“一公里”。建立網格化市場管理與消費者服務站點,整合網格員工作職責,試點推行基層網格隊伍職能改革;強化黨建引領,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進“以案釋法”等普法宣傳下沉基層,牢固樹立權益法治保障意識。三是加強法治德治理念結合,形成數字經濟良性迴圈發展生態。我省可建立健全科技倫理審查體制機制,網路監管部門協同專業技術組織聚焦人工智慧演算法技術存在“演算法黑箱”、數據泄漏等重點問題,建立産業全流程審查監管體系,確保數字技術開發應用符合道德倫理標準;側重弱勢群體數字生活剛需回應,出臺弱勢群體傾斜性政策、開展老年群體幫扶工作、推動家庭“數字反哺”,體現法治規訓功能,彰顯德治人文關懷。
(李勁鵬,河南警察學院)
【基金項目】本文係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智庫研究項目“我省‘顯性數字弱勢群體’的法治保護對策研究”(2024ZKYJ03)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