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古藺縣人民法院審結了瀘州市赤水河流域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集中審理首案。
2022年,居住在合江縣的原、被告因林地權屬、砍伐林木賠償事宜發生糾紛,經村委調解未果,故訴至合江縣人民法院請求依法保護。因該案係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本市赤水河流域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集中審理的通知》出臺後的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故由古藺縣人民法院集中審理。
實地查勘,掌握爭議焦點。爭議地位於赤水河干流流經區域內,具有重要的生態保護價值,為充分了解案情、妥善審理該案,承辦法官到合江縣案涉林地進行現場勘驗、調解。因雙方矛盾爭議大,承辦法官到達現場後,雙方當事人言語激烈、互不相讓。承辦法官及時歸納雙方爭議焦點,並適時提出解決方案。雖雙方暫未達成調解意見,但該起糾紛已有化解的可能。
巡迴審理,固定司法證據。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年事已高,無法操作智慧設備網上開庭,古藺縣人民法院決定到當地村委會巡迴審理,並由黨組成員、副院長祝梅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庭前溝通過程中,雙方針尖對麥芒,誰也不服誰,審判人員及時引導雙方理性維權。通過公開、公正的庭審,法庭及時固定了雙方訴辯情況、證據材料、辯論意見,為依法化解糾紛奠定基礎。
協同調解,實質化解糾紛。庭審結束後,古藺縣人民法院持續跟進協調。經過一段時間的溝通,雙方當事人的情緒冷靜下來,願意繼續回到談判桌上嘗試以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古藺縣人民法院及時掌握雙方思想動態,在前期勘驗、庭審的基礎上,協同當地黨委政府、村委以及雙方子女組織雙方再次調解,從有利生産、團結互助、文明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出發,到證據規則、林地權屬爭議的解決辦法等法律規定,對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進行開導勸解。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意見並當場劃分界限,原告申請撤回訴訟,古藺縣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許。至此雙方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事後,雙方當事人還對古藺縣人民法院、當地村委表達了感謝。
該案是瀘州市赤水河流域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集中審理的首案。該案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體現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也體現了環境資源民事案件集中審理的優勢和跨區域司法協作機制、跨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成效。
下一步,古藺縣人民法院將持續通過專門化、專業化的審判,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司法能力;強化司法協同、對外銜接,延伸環境資源審判司法服務半徑;以高品質、務實、為民的司法舉措,推進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助力美麗中國建設。(諸琳、羅評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