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生産安全事故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工業企業如未有效辨識有限空間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極易引發中毒、窒息事故,加之若不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演練,作業人員對危害認識不清,一旦遇有緊急情況採取措施不當實施盲目施救,必然出現擴大傷亡的嚴重後果。
自“兩手抓、雙勝利”行動開展以來,泰順縣應急管理局高度重視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緊盯風險辨識、教育培訓、應急演練等各項重要環節,不斷壓實鄉鎮部門監管職責和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以精準執法為抓手,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現通報近期查處的2起有限空間安全生産違法典型案例,警示生産經營單位主動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有效防範遏制有限空間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
現場查實:2023年9月11日,泰順縣應急管理局在“平安護航亞運重點時段”安全生産專項督查檢查中,發現某企業未按《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對有限空間(拋光車間不銹鋼粉沉澱池)作業進行辨識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經立案調查證實:該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違法行為。
法律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貿企業應當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並及時更新。
處理結果: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結合《浙江省安全生産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細則》有限空間作業類第一檔規定;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對該企業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分別處以人民幣5000元和1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現場查實:2023年9月11日,泰順縣應急管理局在“平安護航亞運重點時段”安全生産專項督查檢查中,發現某企業未按《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對有限空間(鍋爐)作業進行辨識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經立案調查證實:該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違法行為。
法律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貿企業應當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並及時更新。
處理結果: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結合《浙江省安全生産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細則》有限空間作業類第一檔規定;責令該企業限期改正,對該企業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分別處以人民幣5000元和1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啟示:
有限空間是工業企業的“隱形殺手”,在被人們所忽視的同時也極易釀成群死群傷的慘痛事故。因此,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危害辨識和控制,對保障企業安全生産意義重大。
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按照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履行審批手續,重點確認相應防護措施,確保作業現場有持續穩定的機械通風,並配備空氣呼吸器等個體防護裝備和應急裝備,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嚴禁擅自進入和盲目施救。(泰順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