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的方式或項目各地有所不同,常見的做法有兩部分內容組成:一是整修墳墓,二是挂燒紙錢、供奉祭品。
掃墓時首先整修墳墓,其做法主要是清除雜草,培添新土。這種行為一方面可以表達祭祀者對亡人的孝敬和關懷,另一方面,在古人的信仰裏,祖先的墳墓和子孫後代的興衰福禍有莫大的關係,所以培墓是不可輕忽的一項祭奠內容。《清通禮》把修整墳墓解釋為“掃墓”名稱的來由:“歲,寒食及霜降節,拜掃壙塋,屆期素服詣墓,具酒饌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樹,剪除荊草,故稱掃墓。”
過去由於寒食禁火的影響,紙錢不焚燒,而是挂在墓地的小樹上、竹竿上,或用石塊、坷垃壓在墳墓邊。宋莊季裕《雞肋篇》卷上:“寒食上冢,亦不設香火。紙錢挂于塋樹。其去鄉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于空中,謂之掰錢。”這樣,凡是祭掃過的墳墓就有紙幡飄飄,構成清明前後的特有景觀。沒有紙錢者,一般就是缺少後嗣的孤墳了。後來,一般不再講究禁火,就把紙錢燒掉。舊時北京清明祭祖的主要形式是“燒包袱”。所謂“包袱”,被祭祀者當作從陽世寄往“陰間”的郵包。過去南紙店有賣所謂的“包袱皮”,即用白紙糊的一個大口袋。這口袋有兩種樣式:一種是有圖案的,用木刻版印上梵文音譯的《往生咒》,中間印蓮座牌位,寫上亡人的名諱,如“已故張府君諱雲山老大人”字樣。另一種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圖案,中間只貼一張藍簽,寫上亡人名諱。包袱裏裝有各種冥錢。所供奉祭品主要是食品,品種各地不同,都是當地人認為的並且按祭祀者的經濟能力能拿得出來的美味佳肴,或合於時令的特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