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公司的名義租用您的房屋,按照統一標準裝修後作為民宿,再進行返租給他人使用,房屋租賃後,您將獲得高於市場價的房屋租金。”
“您什麼都不用操心,只需要出部分裝修或託管資金就可以了。”
一套話術下來,很多人動了心。然而僅僅過去幾個月,所謂的公司便已人去屋空;房主們在一起相互對照,發現被託管的房子都是要麼還沒開始裝修,要麼只進行了部分裝修,這才驚覺掉進了“坑”裏。
近日,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楊某某等三人提起公訴。
經查,2021年9月份,被告人楊某某夥同被告人鄢某某、王某某在荊州區註冊開辦了某某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荊州分公司,在未取得旅店業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經營民宿為名,用高於本地市場價格租金的方式吸引被害人,進而與被害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承諾可以負責對被害人的房屋進行設計裝修。
三名被告人通過對小部分被害人的房屋進行簡單施工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再要求被害人按比例繳納房屋設計裝修費用,進而藉口對被害人已裝修的房屋採取委託管理方式再次騙取費用。
2022年1月份,被告人楊某某將某某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荊州分公司辦理變更法人代表登記後,與鄢某某、王某某採取不告知、不協商的方式,逃逸失聯。至案發時,該公司並未開展運營民宿的活動。三名被告人詐騙33名被害人共計1079857元。
案件受理後,荊州區人民檢察院堅持打擊犯罪和追贓挽損並重,正確適用寬嚴相濟、認罪認罰從寬等政策制度,在案件審查逮捕和起訴環節,將激勵被告人退贓退賠作為訊問、教育轉化中的重點內容。在準確認定三名被告人獲利數額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凍結涉案錢款630000元,為追贓挽損打下堅實的基礎。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荊州區人民檢察院獲悉33名被害人中有5名老年人,便特別針對老年人開展了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提高群眾防騙意識,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