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淮安市洪澤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紮實抓好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該大隊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在洪澤交通局黨委以及大隊領導的高度重視下,超限治理工作井然有序。
一、“四堅持”原則
1、堅持源頭執法,加強車輛和裝載源頭管理,促使治超重心前移,執法大隊多次深入源頭企業進行超限超載宣傳並現場監督,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場上路,減少路面執法矛盾衝突。
2、堅持聯合執法,推動依託公路超限檢測站,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合公安交警部門治超聯合執法模式常態化制度化。
3、堅持文明執法,加強治超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鼓勵執法人員積極參加網上治超培訓活動,不斷提高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準。
4、堅持陽光執法,建立健全治超執法資訊公示制度,通過政府網站或在辦公場所公示有關執法資訊,使行政執法工作公開化、透明化,接受社會監督。
二、完善“五項制度”
1、違法超限超載車輛未卸載到位不得放行,執法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應在監督其消除違法行為後,方可按照有關規定放行。
2、車貨總品質超過限定標準的違法統一由公安交警部門實施處罰,執法大隊、公安交警部門依託公路超限檢測站開展聯合執法,對超限超載車輛由執法大隊監督其卸駁載後,公安交警部門單獨實施處罰記分。
3、嚴格規範罰款處罰。對車貨總品質超過限定標準的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公安交警部門作出處罰後,對貨運車輛其他違法行為,交通、公安部門依法進行處罰,但對同一違法行為不能重復處罰。
4、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對行政執法行為全過程進行記錄,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減少行政爭議。
5、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嚴格落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並建立和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