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防控丨禁漁期非法捕撈?終將自己捕入“法網”

發佈時間:2022-05-18 15:13:0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蔣偉 朱遠巡  |  責任編輯: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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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江蘇金湖縣公安局黎城派出所聯合金南派出所,在轄區開展社會治安聯防聯控巡邏。

15時許,淮河入江水道附近一艘停靠在岸邊的漁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船上放置電捕器、魚簍、網兜等工具,嫌疑人正在操作電捕器非法電魚,巡邏民警兵分兩路,前後合圍快速出擊,成功抓獲非法捕撈嫌疑人孟某才、徐某琴,當場繳獲非法捕撈工具數件、漁獲物13公斤。

經訊問,孟某才二人明知淮河入江水道是禁捕水域,且現時期屬於禁漁期的情況下,仍攜帶工具在河道內電捕魚。

據交代,在4-5月期間,二人在該水域內使用同樣的方式,電捕魚80余斤。

目前,二人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蔣偉 朱遠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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