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貢區在兩小區試點安裝128台“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

發佈時間:2021-09-17 16:51:59  |  來源:雲南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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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景園小區內的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

7月24日,昆明廣福路某小區一住戶從高層往窗外扔雜物,在強大的衝擊力下,墜物砸傷一人,致其頭部受傷縫了六七針,併入院接受治療。

行走于高樓之下,危機或也懸于頭頂。

治理高空拋物行為,各地都在積極探索。今年4月,雲南省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在昆審理;6月,昆明市呈貢區在兩個小區架設了128台“向上”的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在精準取證環節上發力。

在採訪中發現,高空拋物治理考驗著地方政府社區治理現代化的智慧和手段,在昆明市的探索舉措裏,已初步形成了“事前-預防、事中-取證、事後-追溯”全環節綜合治理探索。這樣的全鏈條式治理,能否守護好每個人頭頂上的安全,或許還需要觀察和等待。

“事中-取證”

“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破解取證難

7月底,在呈貢區烏龍街道春融社區惠景園小區監控室看到,日常監控大屏旁,設置了一台螢幕,監控畫面是小區所有樓棟的各外立面。這就是呈貢區正在試點的“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

在呈貢區委政法委副書記陳華看來,呈貢區成為“吃螃蟹的人”具有很多必然性。從2018年始,呈貢區率先在全區217個小區內全面推廣實施智慧安防體系建設。隨著建設不斷深入,區委政法委發現,呈貢區高層建築密度大,寫字樓、住宅小區、學校教學樓加起來超過60棟。更為重要的是,2000年以前,呈貢區曾發生過4起高空拋物引發的糾紛,4起案件都具有一個共性:取證難,導致權責難以認定。其中一起讓陳華印象深刻: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式,但是由於無法查清責任方,最終整棟樓20多層50多戶面臨被起訴的風險。

在用科技化、資訊化手段創新社會治理的當下,如何找到治理高空拋物的“突破口”成為擺在呈貢區面前的現實問題。為此,呈貢區委政法委提出,將“高空拋物治理”納入智慧安防體系,用新型手段來防範高空拋物帶來的隱患,也為雲南省在高空拋物“取證環節”作出有效示範。

“精準追責難,取證是關鍵。”陳華介紹,今年6月,試點小區裝上了128套監控設備,絕大多數監控設備以“地對空”的形式安裝,在“地對空”探頭覆蓋不到的高層區域,增加“空對地”監控,形成視角互補,實現全覆蓋。在試運作期間,高空拋物攝像頭髮現一業主將生活垃圾從高空丟出,由於“精準鎖定”,公安機關到府對其展示了視頻物證,並對住戶進行了治安處罰。

“事後-追溯”

全省首案為高空拋物行為上“鎖”

2021年3月2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將高空拋物入罪的第二天晚上,昆明市西山區居民劉某某從其五樓的住所將一個啤酒瓶拋出窗外,致使一輛正在行駛的轎車後擋風玻璃被擊碎。

案件發生後,西山區檢察院以涉嫌高空拋物罪對劉某某作出逮捕決定。4月21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並當庭宣判,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這起案件,是《刑修(十一)》正式施行後,雲南省首例高空拋物犯罪案件。

審理這起案件已經過去近4個月,主審法官,西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越仍印象深刻。“這類案件,完善證據鏈是難點。但除了取證,對於‘高空拋物’這一行為到底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進行的評判,也就是‘追責認定’環節更是關鍵。”如何追責?楊越在庭審中考慮更多的是:何謂“高空”、何謂“拋物”、行為後果應如何界定……對於新類型案件來説,如何能夠在明確了被告人主觀、客觀、危害結果後,又追究其刑事責任,這是本案審理的重點。

通過首案的審理,更要讓公眾看到“高空拋物罪”的警示意義。在楊越看來,雲南首案的意義,就在於打破很多人對“違反社會公共管理秩序不會帶來嚴重後果”這一認知,給“拋物者”和“潛在拋物者”以警示:高空拋物導致嚴重後果,須承擔刑事責任。

為此,楊越特意將常用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程式中的“法庭教育”用在該案件庭審中。

“城市裏高樓林立,萬家燈火裏有你也有我,但沒有人願意生活在一個高空隨時可能落下物品、時刻威脅生命財産安全的社會……你從五樓往下拋擲啤酒瓶的行為,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給行人及車輛帶來很大的危險,我們今天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希望你能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永不再犯,嚴格遵守法律、遵守基本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

面對著侵害人和座無虛席的旁聽席,楊越的這番話超越了案件本身。“法官不只是裁判,還要對侵害人進行教育和感化。作為首案,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案件審理達到廣泛宣傳的目的。”她表示,追責認定讓公眾明白,“頭頂上的安全”有法律來守護,而在社會中遵守價值準則則是公民義務。

案件審理結束,關於高空拋物罪的宣傳才剛剛開始。作為庭審的延伸,西山區法院數次組織幹警走進老舊小區,為居民詳細解讀高空拋物的危害性、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等,他們將司法職能延伸、參與到更深層次的基層社會治理中。

惠景園小區監控室,工作人員在查看高空拋物視頻

“事前-預防”

探索“高空拋物防範”作為配套設施

不管是呈貢區在“事中-取證”上所作的嘗試,還是西山區法院在“事後-追溯”上作出的延伸,都在通過自己的方式指向一個環節:“事前-預防”。

高空拋物,有了法律的守護,卻更需要每個生活在其中的公民擁有與之相匹配的道德約束和行為規範。要實現這樣的目標,不能是政府部門的“一廂情願”,更要搭建出一個“雙向通道”。

“防範于未然,將‘拋’的行為和‘拋’的代價進行宣傳,這才是治理高空拋物的根本手段。”陳華表示,不管是“監控攝像頭”取證還是高空拋物罪入刑,都表明“傷害”已經發生,不可挽回的結果已經造成,只有從源頭上遏制,讓高層住戶不再拋物、明白拋物要付出的代價,才能達到預防的效果。呈貢區委政法委將在近期開展高空拋物進社區、進校園、進機關知識宣傳,並針對不同年齡段的住戶做好“功能表式”宣傳,為高層住戶打上“預防針”。

當然,他也清楚,要讓“道德”約束成為全民的自律行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為此,呈貢區委政法委想要探索,在條件更為成熟時,將讓開發商把“高空拋物防範”作為房屋建設開發的配套設施,甚至是開發商取得建設許可證等文件的“硬性要求”與前置條件。“要把‘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作為新建小區的一個門檻,需要各級主管部門的配合來形成監管閉環,這是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的必要手段。反過來説,如果開發商將這些問題考慮到了,那麼項目立項審批上也會有更多方便。”陳華説。

不能讓高空拋物成為新的“城市文明陰影”,這將會是社區治理現代化的一個指標,體現著社區治理的升級,更考驗著地方執政者綜合治理的智慧和手段。昆明市的這些有益嘗試和考量,也讓人更加期待。

疑問

取證與保護隱私如何達到平衡?

“高空拋物的納入,可以説是對智慧安防體系建設工作的擴容和延伸,也是社區治理現代化的一種有效探索。”陳華認為,以目前的試點情況看,呈貢經驗可以推廣複製。在成本投入方面,呈貢區探索政府補貼,街道、物管、運維公司三方出資的形式。那麼,在取證與保護隱私中如何達到平衡?據介紹,呈貢區政法委對攝像頭安裝位置和傾斜角度都有所要求,同時也會加大對視頻數據的管控,嚴防隱私洩露。

發力取證環節,陳華相信,這些“向上”的探頭將能夠讓高空拋物責任認定和取證更為精準有效,也能夠形成“震懾”,從源頭上對這種“不文明行為”進行遏制。( 閔楠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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