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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慶兩會進行時】盧鵬飛:重慶加快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系和執法能力現代化

發佈時間: 2021-01-22 14:57:44 | 來源: | 作者: | 責任編輯:


2017年重慶整合組建市級、區縣、街鎮專門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以來,已建立並且正在持續健全完善權責明晰、指揮順暢、運作高效、行為規範、服務優質、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

日前,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盧鵬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重慶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探索構建城市管理領域環境治理監管執法體系,推進城市治理科學化、系統化、法治化,建設“乾淨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業宜居宜遊”重慶城。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

建立健全以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為核心、以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為主線、以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為支撐、以合理配置執法資源為保障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度體系,先後制定印發了《重慶市城市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辦法》等城市管理執法規章制度80余項。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門與所屬城市管理執法機構之間管理執法聯動機制和市、區縣、街鎮三級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與公安、司法、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和執法機構之間資訊共用、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的執法協作機制,積極探索構建城市管理執法和刑事司法“兩法銜接”機制。

重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緊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城市提升行動計劃和城市綜合管理提升行動,有效治理城市管理的頑癥難題,依法查處一大批城市管理領域重大違法案件,實現行政處罰“零問責”、行政復議“零撤銷”、行政訴訟“零敗訴”。城市更新

過去五年重慶累計治理違法建設3612.18萬平方米

2020年是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五年行動的收官之年,重慶不僅全面完成五年行動計劃內的年度治理任務,還累計治理計劃外存量違法建築538.75萬平方米,累計消除新增違法建設36.02萬平方米,五年共計治理違法建設3612.18萬平方米。

“十四五”時期,重慶違法建設治理將從專項治理、集中攻堅階段轉入全面防控、長效治理階段。

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和執法事項屬地化管理,建立健全違法建設基層巡查網路,進一步推動違法建設查處職責落地落實,加強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力度。

依託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慧平臺、執法巡查、“馬路辦公”和社區巡查、“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等手段,實現智慧管控、網格管理、群防群治,及時發現、快速處置新增違法建築。

組織開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五年行動“回頭看”,治理“城中村”、安置房小區、招商引資企業的歷史遺留違法建設,制定分類處置意見。各區縣要做到一案一策、件件有著落。

探索構建城市管理領域環境治理監管執法體系

“十四五”時期,重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將緊緊圍繞城市更新行動和城市綜合管理提升行動主要任務,按照“三個一批”原則和佈局,堅持市、區縣、街鎮三級聯動,堅持城市管理執法與其他執法機構聯合執法,堅持城市管理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服務保障城市更新行動、城市提升行動計劃和城市綜合管理“七大工程”重點工作。

重慶將探索構建城市管理領域環境治理監管執法體系,策劃組織實施2021年“藍天行動”春季、夏季、秋冬季監管執法、建築渣土運輸車輛監管執法、城鎮供水監管執法等一批專項行動;圍繞市委、市政府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提升行動計劃和城市綜合管理提升行動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城市房屋違法建築專項清查整治、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策劃組織實施打通“生命通道”、城市建築容貌、餐廚垃圾收運等一批監管執法專項行動。

重慶將推進城市治理科學化、系統化、法治化

健全完善城市治理高位協調機制,推動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統一設置,實現管理權與處罰權統一。整合鄉鎮(街道)執法力量,建立健全區縣城市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與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聯合機制。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樹立全週期的城市健康管理理念,實現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環節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閉環管理。推行城市治理“一網統管”,建設城市綜合運作管理服務平臺和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慧平臺。健全跨部門資訊互通、資源共用、協調聯動的風險防控工作體系,實現對風險的源頭管控、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系統治理,推動健全完善城市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預報體系。

加強立法調研,總結城市管理立法經驗,圍繞城市管理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強化組織領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良法善治、完善決策機制、健全執法體制、強化監督制約、創新社會治理,著力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1+7”城市治理體系,逐步實現城市管理領域標準規範全覆蓋,健全精細化管理標準規範體系。(郭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