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鄰水縣政協:專題協商走活“三步棋”
中國網10月30日訊 生活垃圾處理發電廠建設加快推進、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高品質完成、高竹新區建設正式啟動……這一項項重點工作都是今年縣政協專題協商取得的新成果。
近年來,鄰水縣政協積極探索協商民主新載體,把專題協商作為履行職能的“拳頭産品”,並通過“完善制度強保障、加強調研強基礎、突出成果強轉化”的生動實踐,著力打造特色的履職品牌取得新成效。
完善制度強保障
鄰水縣政協積極探索協商民主新載體,把專題協商作為履行職能“拳頭”産品,著力打造有特色的履職品牌。
“要完善制度機制,擴展協商渠道,豐富實現形式,增加協商密度,會同縣委、政府制定並落實好年度協商計劃,以實踐創新的新成果,展示人民政協的新作為。”鄰水縣政協主席馮永斌在年初協商工作會上要求。
為此,鄰水縣政協學習借鑒毗鄰區縣政協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從健全協商制度入手,經縣委、政府同意,研究制定年度協商計劃的辦法。
自2016年換屆以來,縣委辦、政府辦、政協辦每年都要聯合印發年度協商工作計劃,明確提出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等重大議題,共同組織開展協商活動。這些議題都是涉及鄰水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
協商計劃要求,協商工作由縣政協主席會議組織實施,縣委、政府分管領導和政協主席會議成員、縣有關直屬部門負責人、縣政協常委界別委員代表,按照協商層次分別參加各次專題協商。縣直相關部門單位參與調研和協商籌備活動,配合縣政協做好協商工作。
“縣委、政府、政協聯合製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協商計劃,這是鄰水縣縣委、政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多年來一直堅持的一項制度,為縣政協開展專題協商落實了責任主體,作出了機制安排,提供了制度保障,也為全縣各級政協組織開展好民主協商活動指明瞭方向。”鄰水縣政協秘書長甘德清説。
加強調研強基礎
開展專題協商,調查研究是重要基礎。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協商發言權。為實施好年度協商計劃,鄰水縣政協緊抓專題調研這一關鍵環節,認真研究調研方案,實行分管副主席牽頭負責,由研究室和相關專委會組織政協常委、界別委員、專家學者以及黨政相關部門組成調研組,按照調研方案加以實施。
為確保調研工作落到實處,調研工作按計劃分步展開。各調研組先後深入相關鄉鎮和部門通過聽取情況介紹、組織座談討論、實地考察工作進度,了解政策落實情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資料。
今年5月,在深入基層“摸清下情”後,各調研組集中精力“吃透上情”。承擔“農村四好公路”建設實施情況調研組,先後與發改、財政、住建、交通、水利等10多個相關部門分批次召開了專題座談會。
“怎樣解決公路建設品質問題?”“公路建成後怎樣加強養護管理的問題?”“四好公路建設長效機制如何建立”等,調研組提出調研中發現的問題,並逐一提出解決問題的初步建議,在座談中與各部門認真探討。
“我們贊同政協的觀點,加強村級公路管護就座談採取幾個一點的辦法來解決,單靠縣財政是不現實的”、“鎮村要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資金籌措難題,硬是要當做自家的事來辦”、“對的,誰受益誰負責嗎?當然縣上也應出臺一些將獎勵補助政策”。黨政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對調研組的建議設想提出意見。
這些意見建議,為修改完善調研報告提供了重要依據。調研組在分別與黨政相關部門進行專題座談後,又向有關縣政協主席會議成員、部分界別委員徵求意見,經縣政協主席會議研究後,再次與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徵求意見,協調專題協商具體事宜。
專題座談、徵求意見的過程,成為觀點碰撞、互通有無、取長補短、充實完善的過程。通過反覆溝通、交換意見,進一步找準了問題根源與所提建議的切入點,增強了調研報告的針對性和可行性,使政協與黨委政府真正做到了方向一致、目標一致、工作一致,為開展好專題協商奠定了基礎。
突出成果強轉化
政協的協商成果只有得到重視、採納和運用、進入黨政決策程式,才能真正體現價值和作用。
政協專題協商的成效首先在“面對面協商”上得到體現。經過充分準備,今年,年度協商計劃確定的13個專題協商會如期舉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去年6月和9月召開的兩次政協常委會暨專題協商會議,分別就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縣域工業發展議題與縣委、政府進行協商。
會議從形式到內容都讓與會者眼前一亮。以往會議的參與主體是政協常委,現在則擴展到黨政和有關部門,從政協常委、委員“自彈自唱”變成面對面民主協商。不論是政協常委、委員、專家學者還是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每一份調研報告和發言材料都有很強的針對性,發言中的觀點和建議針對的都是協商議題所涉及的難點問題和關鍵環節。
經過多次專題協商會議的深入協商討論,縣政協與會人員同縣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分別在“縣域工業發展、現代農業發展、商貿服務業發展、重大民生工程建設、脫貧攻堅成果鞏固”等20項建議上達成共識。縣委聯繫政協工作的領導、縣政協主席馮永斌在會上分別對黨政部門落實協商會議有關建議提出具體要求。
協商成果重在轉化落實,且政協根據會議達成的共識,按協商層次大力推進。專題協商常委會議上形成的協商成果,相繼報送縣委政府,努力轉化為黨政決策部署。各專委會與相關部門專項協商會議上形成的建議,在報送黨委、政府的同時,推動有關部門直接吸納落實到工作中。在成果反饋方面,按照年度協商計劃要求,進一步加強同黨政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及時跟蹤專題協商成果落實情況,以促進協商成果能夠得到充分轉化運用。(譚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