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未保法呵護"少年的你" 諸多制度突破

發佈時間:2020-10-19 08:20:21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作者:王亦君 焦敏龍  |  責任編輯:呂依依
分享到:
20K

9章132條 諸多制度突破

修訂後的未保法呵護“少年的你”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壓實家庭和國家監護責任、增設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後的強制報告制度、創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制度、強化法律責任……10月17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高票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並將從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補齊了現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本次修改,對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作了大幅修改和完善,新增“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兩章,由7章擴展為9章,條文由72條增加到132條,修改幾乎涉及原法的每一個條文。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初步擔負起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小憲法”的使命。

首次明確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由民政部門承擔

總則新增了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規定了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的具體工作由同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承擔。

郭林茂表示,關於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具體工作的承擔部門,在審議修改過程中存在一定爭議。作出上述規定的主要考慮有:在法律中明確提出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是一個前所未有的重大進步。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關職責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門和單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責任不清,嚴重影響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實效,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從工作力度和有效性考慮,法律明確了應當由政府部門承擔協調機制具體工作。

協調機制具體工作原則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承擔。民政部門在發揮國家的兜底責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也具備較好的工作基礎,從國務院到縣級人民政府,上下統一均由民政部門承擔現實可行,也符合法律規定。同時,兼顧地區間的差異性,給予地方一定的靈活性。實踐中,有地方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議事機構設在教育等部門,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性侵等違法犯罪人員資訊查詢制度

佟麗華表示,在學校以及教育培訓機構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單位發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更為隱蔽。很多此類案件進入公眾視野往往都是因為偶發因素或者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為了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這類傷害,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政府保護”一章中規定:“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資訊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與本條相對應,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錄用查詢以及每年定期查詢兩項具體制度,發現應聘者、工作人員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不錄用、及時解聘。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未履行查詢義務,或招用、繼續聘用具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等,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為了預防和減少發生在學校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在“社會保護”一章專門增加規定禁止“性騷擾”,在禁止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路資訊基礎上,特別增加禁止“持有”。

佟麗華介紹,在一些國家,持有、瀏覽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色情製品將構成犯罪,我國原來對此缺乏明確法律規定。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禁止“持有”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色情製品,儘量只增加兩個字,但這是個重大變化,應當引起社會關注。

防止網路沉迷 創新發展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制度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單設一章,佟麗華認為,此舉初步構建起了我國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法律基礎。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要形成合力,培養未成年人的網路素養。

如何防止網路沉迷是當前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一個焦點問題,雖然國家新聞出版署專門發佈了《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但在法律制度層面缺乏具體規定。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從8個方面對此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了教育、衛生健康、新聞出版、文化旅遊、網信等政府部門的具體責任;對容易導致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的內容作出了規定;網路遊戲、網路直播、網路音視頻、網路社交等所有網路服務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時,要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許可權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明確了網路遊戲要經過特殊批准的制度;為了綜合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網路保護及保護其隱私權,明確規定了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路遊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這個系統是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創設的一項重大制度,明確規定了對遊戲産品進行分類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的時間作出了特別規定;明確規定了學校的教育和引導功能。

社會上對未成年人能否參與網路直播的問題一直存在爭議,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明確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佈者賬號註冊服務,為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佈者賬號註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資訊進行認證,並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中國網官方微信
中國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