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抽獎之名行行銷之實 小心!網上抽獎套路多

發佈時間:2020-10-16 07:16:02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亦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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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話費禮包、千元代金券、50萬元保險額度……打開微信、支付寶、微網志等網路平臺,各式抽獎小程式和相關頁面隨處可見,“幸運女神”似乎時常降臨,部分商品優惠券更是“百發百中”。殊不知好運“爆棚”的背後,暗藏著商家行銷套路甚至陷阱。

“大獎”誘你掏腰包

“這是我本週抽到的第4張乳膠枕代金券了。”談起自己網路抽獎“百發百中”的紀錄,沈女士有些哭笑不得。由於工作原因,沈女士時常要在某網路平臺填寫問卷,最後的“抽獎轉盤”曾是她最期待的環節。


“起初覺得是自己運氣好,誰知後來發現每次都中‘大獎’,身邊的同事也都能抽中。”沈女士告訴記者,所謂的網路抽獎實際上就是一個彈窗界面下的虛擬轉盤,其中不乏“現金紅包”“話費禮包”等實惠的小獎品,但最終指針都會和這些獎品“擦肩而過”,落在商品優惠券、保險額度等“大獎”“特獎”身上。

隨著網路抽獎的推廣,曾經在地攤糊弄人的“老把戲”如今轉戰線上小程式,背後則是深深的套路。有的網路抽獎平臺為了吸引消費者參與“空手套白狼”,刻意編造“新款手機”“萬元紅包”等子虛烏有的誘人獎品內容,而最終抽得的獎品則紛紛指向下一次消費。

“這些網路抽獎的結果大多是提前設定好的。”相關技術人員揭秘稱,網路抽獎軟體開發一般都留有“後門”,平臺方可通過第三方軟體隨時隨意設置獎品內容及相應的中獎概率,製造獎品與消費者“擦肩而過”的假像。

業內人士指出,所謂網路抽獎的本質不過是變相售賣行銷,是一種讓消費者為特定商品埋單的誘導行為。這種以抽獎之名、行行銷之實的行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誤導消費者到其他平臺消費,如果消費者沒有辨識能力,很容易上當受騙。

“餡餅”到手變陷阱

今年9月,家住北京的小閆通過微信小程式抽到一張2000元代金券,加上連結內提供的“特殊折扣”,只要再掏500元就可購入一台標價近3000元的智慧掃地機器人。然而他沒想到的是,這臺“物美價廉”的掃地機器人購入不到一個月就已落得“墻角吃灰”。

“産品配套的App早就下架了,所有功能都不受控制,用起來像‘智障’。”小閆告訴記者,這款掃地機器人的生産廠家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倒閉了,經銷商只是利用抽獎的形式低價處理庫存尾貨,宣傳的功能賣點沒有相應軟體來實現,“空剩一副智慧的皮囊”。

功能不齊全,增購耗材更是宛如大海撈針。小閆很是無奈,商家不但以“低價處理”為名拒絕退貨,同時又不能為産品提供相應零配件供給。“目前只剩下兩支備用毛刷,用完後這台機器人將徹底成為廢品。”

品質崩塌、貨不對板、變相欺詐……在網路抽獎衍生出的消費中,類似的違法行為已不是新鮮事,而小家電、化粧品、養生用品等低成本、高利潤的産品也給商家足夠的價格操作空間,成為抽獎消費的重災區。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明表示,商家通過網路抽獎的模式誘導消費者購買孤品尾貨和偽劣産品,實際上就是利用一些消費者貪便宜的心理,以中獎、優惠券帶來的巨大的價格差刺激消費者購買慾望。消費者若經不住獎品的誘惑發生購買行為,不僅産品品質和售後難以保證,更有可能邁入不法商家埋下的連環陷阱。

加強監管助維權

面對利用網路抽獎胡作非為的不法商家,消費者在維權方面絕非無法可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品質、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2019年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也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如果消費者對産品品質存疑可以聯繫賣家申請退換貨,並撥打品質監督電話和消費者熱線尋求正規渠道幫助。如未果而又覺得自己損失較大,可以運用法律手段進一步維權。”王曉明説。

不過在實際維權行動中,消費者往往會遭遇不小阻礙。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忠雲介紹,“抽獎消費”涉及的商品金額通常不高,而事後的維權週期比較長。部分消費者考慮到維權帶來的額外時間和精力成本,往往會選擇忍氣吞聲,不再追究或難以追究商家的責任。

另一方面,網路抽獎及消費過程涉及抽獎平臺和商家等多個主體,其中的違法行為不易被消費者察覺,取證也相對困難。即便完成取證也要面臨責任分擔等問題,最終很可能在抽獎平臺和商家之間無休止地“踢皮球”中不了了之。

“對於網路平臺上名目繁多的抽獎活動,市場監管部門需要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予以規範。”陳忠雲認為,在鼓勵消費者維權之外,應儘快填補監管缺位。目前在網路抽獎及相關消費的監管上仍存在盲區,相關部門應儘快建立網路抽獎網上審核機制,同時與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對接,確保抽獎公平公正、獎品貨真價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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