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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商權益 行業專家肯定重慶利用外資新措施

發佈時間: 2020-06-22 10:14:36 | 來源: 重慶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充分採納意見,確保外商平等權益”

——行業專家肯定重慶利用外資新措施

日前,《重慶市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出臺,內容包括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進一步加大投資促進力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強化組織保障等。

這些政策出臺有何依據?能夠對重慶優化營商環境、吸引外資入渝起到什麼樣的積極作用?重慶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部分行業專家。

《措施》採納多位專家意見

“《措施》起草不是‘閉門造車’,而是聽取了多方意見,包括不少行業專家。”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賀小勇表示,《措施》中有的舉措,便採納了自己的意見。

比如,賀小勇提出,相關部門和備案機關,在進行外資項目核準時,應遵循便民、高效原則。在此建議下,《措施》明確,要建立外商投資服務清單制度,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核準備案部門應公開審批辦理內容、流程、條件、時限、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不得擅自增加審核要求、超出辦理時限、違規干預外商投資自主權。

再如,賀小勇建議,外商投資企業提交變更住所申請後,30日內未做答覆的,視為同意外商投資企業住所變更的請求。這一建議,也直接被寫入了《措施》的第十六條中。

“我曾向重慶方面建議,要建立與一些主要外國商會的定期溝通機制,方便收集他們對中國及各區域的政策需求和投資經驗。”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國華説,這一建議也被《措施》採納。《措施》第四條便明確,要建立市領導與重要外國商協會、境外跨國公司及在渝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機制。

外資企業可享受平等權益

“投資環境是決定外資企業到一個地區投資的關鍵。”賀小勇表示,外資企業能夠享受到平等的待遇與權益,對其是否投資或持續投資,具有關鍵影響。《措施》在這方面做得很好。

他舉例説,一個大型外資企業入渝後,發現另一個區縣比其原本入駐區縣在産業結構、功能配套上更契合,想要搬遷。《措施》對此明確,任何單位不得限制外商投資企業依法跨區域經營、搬遷、登出。

賀小勇還表示,《措施》在確保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上也做得很好,這體現了重慶在很多標準上正與國際對標對表。

比如,在參與政府採購方面,《措施》明確要求,各單位在政府採購資訊發佈、供應商條件確定、評標標準等方面,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歧視待遇;不得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産品或服務品牌。

再如,《措施》提出,支援外商投資企業在標準立項、起草、技術審查及標準實施資訊反饋、評估等過程中提出意見和建議,並按照規定承擔標準起草、技術審查的相關工作及標準的外文翻譯工作。

外資企業“維權”有了保障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陶立峰談到,吸引外資,不能只是簡單的賦權,還要注重維權。

“一旦權益受損,外資企業投訴無門,或部門踢皮球,那此前的賦權都是空談。”陶立峰説,重慶方面明顯考慮到了這點,在《措施》中明確,各區縣政府要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向社會公開辦事機構及聯繫方式,完善投訴接收、協調轉辦、研究處置、及時反饋的閉環處理流程,提高處理效率。

安傑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何菁則認為,外資企業非常注重智慧財産權,《措施》在這方面的維權也給予了細化。

“《措施》裏面就提到,要強化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偵查總隊(市智慧財産權刑事保護中心)職能職責,加大侵犯智慧財産權案件偵辦力度。”何菁説,這對維權部門提出了更細緻的要求。

他還表示,《措施》甚至要求,在市場監管等領域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制訂發佈我市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這些條例,都是在讓外資企業維權時“有法可依”,吃下定心丸。

本報記者 楊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