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社會法制

雲陽公安:酒駕被查剛滿一年同月同日再次被查

發佈時間: 2020-06-10 13:37:01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中國網6月10日訊 日前,在雲陽縣發生了一件巧合事,一名男子在去年6月8日因酒駕被交巡警查獲,時隔一年,在同月同日,他又因再次飲酒駕駛被查。

image.png

6月8日晚,雲陽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黃石中隊在轄區設置酒駕醉駕毒駕整治臨時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駕駛人進行檢查。20時許,民警對一輛摩托車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顯示為41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在執勤民警進一步核實佘某的駕駛證及車輛資訊時,發現其在2019年6月8日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查獲,並處記12分、罰款1000元和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巧合的是,一年後的同一天,佘某因酒駕再次被交巡警查獲。

據民警介紹,佘某此次的駕駛行為屬於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將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交警部門提醒:“杯中一滴酒,親人兩行淚”,為了您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勿酒後駕車。(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