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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高新區公安:白市驛一商鋪利用“快遞”向學生兜售香煙被警方查處

發佈時間: 2020-06-09 17:00:57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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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裝在快遞盒裏的香煙

中國網6月9日訊 近日,重慶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白市驛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學校舉報稱,有不法商家向校內未成年學生非法兜售香煙。接到舉報後,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派出民警進行暗訪調查。

在調查中民警發現,向該校學生兜售香煙的商鋪就在離學校大門外20米處,其老闆張某行銷香煙的手法也讓調查民警感到震驚,簡直就是現實版的“碟中諜”。為規避校方保衛部門的巡查,張某每天通過微信與學生約定不同的放煙地方,交易香煙的地點不停地在學校圍墻周邊的煙囪、學生寢室和垃圾堆來回變換,通過微信和學生確定香煙的放置地點,放好後再讓學生自行去取。她還要求同學們付款也要與市場“接軌”先付款後送煙,並用商店的信譽向同學擔保,另外寫有“售後服務”,如同學們自己拿錯煙或者被老師抓到,或煙被老師撿到,均由買煙者自行負責,本店概不負責等條款。

民警通過摸排還了解到,老闆張某為方便向學生兜售香煙,還專門建立了一個微信號,微信上有嚴明的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早上7點至晚上9點,並在微信號中提示同學們,在放學的高峰時段要儘量用微信轉賬買煙,少用“紅包”。並且,她還“暖心”的制定了各種銷售規則、溫馨提示,以及賣煙過程中出現問題、發生矛盾的解決條款,推出一系列的“買賣規則”,同時還會為校園裏買煙的同學提供“攻略”。張某甚至經常在微信中,“開導”和“教育”同學們抽煙也要“雨露均沾”,不能只抽一個品牌,要各個品牌都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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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聯合多部門對商鋪進行突擊檢查

在兜售香煙的同時,為拉攏和學生的距離,張某還時常會像“知心大姐姐”般通過微信向學生們發送“吸煙有害健康”、“要少抽煙,抽好煙”等“暖心”的做人格言讓民警十分意外。

6月2日上午,高新警方聯合白市驛鎮政府、煙草專賣局等多部門對該商鋪進行突擊檢查,對張某所經營商鋪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以及向未成人兜售香煙一事展開了詳細調查,並現場對老闆張某進行法制教育,當場告誡其不準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現此案正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

《煙草專賣法》第五條規定,國家和社會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

《未成年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未成年保護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或者沒有在明顯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出售煙酒標誌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對出現未成年人售煙行為的,可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十款的規定,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