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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法》出臺 政務服務辦事指南不得有“其他材料”“有關部門”等模糊表述
發佈時間: 2020-05-11 10:30:02 | 來源: 重慶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應當確保線上與線下標準統一,消除“其他材料”或“有關部門”等不確定性表述,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這是近日印發的《重慶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法》中明確的資訊。
辦法規定,區縣(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應當設立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統一齣件,提供一站式服務。政務服務部門應當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優化辦事系統、簡化辦事材料、精簡辦事環節,實現辦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辦法明確,已經取消或者停止執行的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部門應當停止受理。政務服務部門不得自行設置或者變相設置行政許可等行政權力事項。
通過政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的,申請事項屬於政務服務部門職權範圍、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務服務部門應噹噹場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當場予以辦結的,可以不出具《受理通知書》。
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申請的,政務服務部門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並通過網路告知申請人受理情況。
辦法還規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務服務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補正的全部材料和時限要求,並出具書面憑證或者電子憑證。未履行告知義務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辦法》還規定,政務服務實行限時辦結制度。政務服務部門承諾的期限應當少於法定期限,其承諾期限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最終期限。申請人選擇線上申請的,法律如無明確規定,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紙質材料;選擇線下申請的,不得要求申請人線上上重復提供。(記者 陳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