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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將追責問責不合格河長

發佈時間: 2020-05-11 10:22:56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 責任編輯:

新華社重慶5月10日電(記者李松)不及時處置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在督查考核等工作中有瞞報謊報行為、河流管理保護問題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在重慶,這些河長和有關部門履職不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將要面臨提醒、警示約談、通報批評,甚至提請問責。

重慶市水利局副局長、市河長辦副主任任麗娟介紹,重慶江河眾多、水系密布,共有1.75萬名河長。日前,重慶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強化河長履職盡責的實施意見》,細化實化了河長職責。

該實施意見明確,區縣級河長主要負責對責任河流進行巡查,及時組織開展問題整改;審定並組織實施“一河一策”方案,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和專項整治行動等;相關部門要統籌做好對應河長巡河及河流“一河一策”“一河一檔”編制實施等工作,及時跟蹤督促落實對應河長交辦事項,確保河流管理保護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

實施意見要求,定期召開河長會議,定期開展河長述職,發現問題“一事一辦”,運用智慧化、大數據等現代化手段推動工作,促進重慶各級河長擔當作為。

此外,意見還明確,對於主動擔當、履職盡責、全面推行河長制任務落實好、河流管理保護成績突出的區縣,在分配年度水利發展、水污染防治等財政資金時予以傾斜;對有關河長、部門及工作人員,可按規定予以表彰或獎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