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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教委印發《關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佈時間: 2020-05-07 17:36:5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吳一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維護教育公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規定,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市教委印發《關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文件明確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以人民為中心,深化關鍵領域改革,完善招生制度,規範辦學行為的重大舉措,是緩解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遏制掐尖現象、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亂象的正確決策,是改革民辦學校招生、促進公民辦學校協調發展的重要部署,也是依法治教、完善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重大舉措,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教育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的精神實質,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嚴格執行文件相關規定,積極作為,完善招生制度,規範教育秩序,著力解決招生工作中的頑瘴痼疾,促進教育公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推進義務教育持續健康深入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把握原則,創建公平和諧招生環境

(一)堅持同步同權,共同發展。2020年起,實行全市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發佈招生計劃、同步資訊登記、同步網上報名、同步審核報名材料、同步開展招生錄取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享有同樣權利,履行同樣義務,實現共同發展。完善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構建一視同仁、平等發展、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的良性發展機制。

(二)堅持破立並舉,提升品質。全面貫徹中央提出的“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要求,建立規範招生制度,破除跨區域掐尖招生、義務教育考試招生、義務教育招生錄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掛鉤等突出問題,根治民辦學校招生亂象。堅持規範行為與提升品質並重,狠抓教育教學品質提升,著力辦好百姓身邊的每一所學校,從根本上解決招生工作中的難點和堵點,形成良好教育生態環境,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堅持公開公平,保障權益。完善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機制,實行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全公開,招生所有環節全公示,招生流程多方代表人員全參與,切實加強招生監督監管,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三、抓住關鍵,細化招生入學工作措施

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制度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實施的一項齊步走行動,全國各省市同步執行落實,不搞分步實施。各區縣教育部門要履行好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抓住關鍵環節,積極作為,精準施策,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要求落實到位。

(一)明確主體責任,核定招生計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區縣教育部門負責,在市教委指導和區縣黨委政府領導下進行。各區縣教育部門按照市教委實施意見,針對轄區內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區縣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在每個工作流程和細節上做到精準施策。公辦中小學繼續堅持免試就近劃片招生入學,合理規劃,堅決杜絕新增大班額。各區縣教育部門要結合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和招生類別,科學核定公辦、民辦學校招生計劃,于招生工作啟動前向社會公佈。要嚴格核定各民辦學校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小區配套學校業主子女、九年一貫制直升初中、小語種學生、舉辦者子女等類別招生計劃。義務教育學籍系統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註冊學籍,嚴禁超計劃招生。

(二)確定招生範圍,做好工作安排。各區縣教育部門要根據區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片區劃定後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辦法審慎論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並報當地黨委政府同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具體招生範圍、對象等由所在轄區教育部門予以確定,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平穩實施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可設置小升初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如本校直升意願人數大於免試直升計劃數,將由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實施電腦搖號隨機錄取。

(三)統一報名時間,規範資訊採集。全市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民辦中小學校按照統一時間進行報名。市教委將開啟“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資訊採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co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按照區縣教育部門公佈的本轄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式等相關資訊進行網上資訊採集。學生可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

(四)開展同步招生,公開公平錄取。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民辦中小學于每年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分類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於招生計劃,採取登記註冊方式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縣教育部門統一組織電腦隨機搖號,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市教委將進一步完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資訊採集系統”,統一開發電腦隨機搖號錄取軟體,供各區縣教育部門統一使用。民辦學校電腦搖號和公辦學校首次錄取同時進行。經搖號錄取的學生家長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確認後立即導入學籍系統。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回到公辦學校錄取體系,按相關規定由區縣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保證公辦學校“兜底”,防止學生輟學。

(五)關注特殊群體,保障入學權益。各區縣教育部門要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確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根據殘疾兒童實際,安排好特教學校入學、隨班就讀、送教到府等工作,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落實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符合規定的各類優撫對象教育優待政策。用好管好“重慶市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動態管理平臺”,對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臺賬化精準控輟。

四、強化保障,確保招生工作穩步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教育部門在當地區縣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要不折不扣落實中央要求,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成立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早謀劃、早啟動、早安排,切實履行好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職責。各區縣要結合實際,根據市教委當年印發的關於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本地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嚴格審核屬地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實施,實施方案同時報市教委備案。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執行好國家和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政策,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嚴肅招生紀律。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面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禁令”。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加強對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國際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國籍學生。各區縣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職責,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加強監管力度,建立切實有效的監管機制,向社會公佈教育部門的紀檢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義務教育學校嚴禁向社會公佈未經區縣教育部門審查備案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自主招生方案,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各區縣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方案、招生計劃等監管;在統一招生前,通過政務資訊公開、媒體宣傳、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統一發佈招生計劃、招生簡章、招生時間、招生方式等資訊,供學生和家長參考和選擇。各區縣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四)嚴懲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進一步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及屬地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員要予以約談、通報批評,對相關學校及個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因違規招生被教育部門通報的民辦學校,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核減招生計劃;拒不執行改正的,依法依規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市教委將繼續把規範中小學招生行為納入對區縣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考核,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五)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市、區縣、學校上下聯動和部門協同,統籌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區域內主流媒體、區縣和學校微信公眾平臺等,堅持正面發聲,讓廣大群眾充分理解中央精神、教育部要求和重慶方案,形成社會理解、家長理解、學生理解的普遍認同。加強資訊溝通,發揮教師與學生、家長直接聯繫的優勢,深入解讀闡釋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具體安排,消除學生和家長的焦慮心理,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廣泛理解、大力支援和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