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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十措施助企業復産復工

發佈時間: 2020-02-11 10:40:30 | 來源: 重慶日報 | 作者: 陳維燈 | 責任編輯: 郭穎慧

2月10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結合生態環境部門工作職責和疫情防控需要,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重慶市生態環境部門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指導幫助企業分類分批有序復産復工十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在企業資質審批方面,《措施》要求全市生態環境係即刻審批疫情防控相關項目,如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醫用物資生産、醫療廢物處置等項目,實施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在建設單位承諾守法的基礎上,即申請即受理、即受理即審批,環評文件批准書“立等可取”。

同時,《措施》將豁免審批醫用射線影像設備,醫療機構(含臨時集中收治醫院)應急增加CT、車載CT、移動DR等X射線影像設備,在保障使用場所滿足輻射安全和防護相關標準要求的前提下,將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手續。疫情結束後仍需繼續使用的,需要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措施》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實行建簡化處理:新建醫療廢物處置主體設施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設施全面建成,經轄區生態環境局審核達到運營條件的,可開展應急處置,疫情結束後,再予以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對經技術審查存在問題需要整改,但環境風險較小的,採取遠端視頻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復核發證。(記者 陳維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