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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船舶污染違法行為請舉報 查證屬實可獲獎勵

發佈時間: 2020-01-14 15:27:19 | 來源: 華龍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荊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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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在進行安全檢查。重慶海事局供圖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發

今(13)日,重慶海事局發佈消息,今年起將實施船舶污染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市民如發現船舶有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或排放船舶殘油等11類污染違法行為的,可撥打(023)63775128電話舉報。經查證屬實後,海事部門將給予一定獎勵。

重慶海事局介紹,2019年長江重慶段共保障559.3萬餘人次、2.65億噸貨物的水上運輸安全,同比分別增長46.4%、10.9%。客渡船、客滾船、旅遊船等涉客類船舶實現了“零死亡”,未發生船舶污染事故。

去年,重慶海事部門開展了長江船舶生態環境污染風險隱患大排查、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大排查,實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和聯合監管制度。全年查處違反防止船舶污染監督管理秩序案件632件。

同時,重慶海事部門推動主要港區全部配置了污染物綜合接收船,躉船實現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推動轄區139個客貨運碼頭建設了岸電供電設施設備。

重慶海事局表示,今年起他們將實施船舶污染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市民如發現船舶有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或排放船舶的殘油等11類污染違法行為的,可撥打(023)63775128電話舉報。查證屬實後,海事部門將給予一定獎勵。

附:

11類船舶污染違法行為:

(一)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未按照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二)船舶違規從事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水上過駁作業;

(三)船舶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殘油、廢油、含有毒液體物質洗艙水;

(四)船舶超過標準向內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或者進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業未遵守操作規程;

(五)船舶未配置相應的防污染設備和器材;

(六)船舶運輸散發粉塵物質的貨物,未採取封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

(七)船舶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燃油;

(八)船舶在港從事水上船舶清艙、洗艙、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撈、污染清除作業活動,未進行涉污作業報告,未遵守操作規程,未採取必要的防治污染措施;

(九)以衝灘方式進行船舶拆解作業;

(十)船舶非法傾倒固體廢物、非法運輸危險廢物;

(十一)船舶發生污染事故,未按規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