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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為綱 聚保障之力——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紀實

發佈時間:2020-02-14 08:51:16 | 來源:新華網 | 責任編輯:曹川川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 題:以法治為綱 聚保障之力——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紀實

新華社記者

法治,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應對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戰鬥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築牢堅實的法治保障。

2月7日,在離武漢著名景點黃鶴樓不遠的中華路街道西城壕社區,西城壕社區黨委書記翁文靜(右二)與志願者柳瑩(右三)、張琦(右一)上街進行防疫宣講。 新華社記者 肖藝九 攝

以法為綱 為疫情防控注入法治正能量

堅持依法防控,是中央提出的明確要求。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

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對依法推進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全面部署。

“要加大對傳染病防治法和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依法防控,提高人民群眾自我防護能力。”習近平總書記2月10日在北京調研指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時再次強調。

2月9日,一位撥打過“96120”的發熱病人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臥龍鄉衛生院接受檢查,副院長徐運楨在門外等候,用手機把處置資訊反饋給“96120”平臺。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孝感市開通“96120”熱線,24小時接聽市民來電。 新華社記者 胡虎虎 攝

自上而下,法治成為同心抗“疫”關鍵詞——

1月20日,疫情蔓延警報響起,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佈2020年第1號公告,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月22日,湖北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應急響應,隨後升級為Ⅰ級響應。全國31個省區市紛紛快速進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

及時公開疫情資訊,制定落實社區防控措施實行網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相關人員健康跟蹤管理,控制舉辦大型活動減少人員聚集,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管控……各地政府迅速依法採取一系列嚴格防控措施,以“嚴防死守”的姿態遏制疫情蔓延。

江西井岡山機場工作人員利用紅外人體熱成像測溫系統對乘客進行體溫監測(2月10日攝)。  新華社發(司馬天民 攝)

依法防疫,法治理念貫穿疫情防控全過程——

依法防疫,離不開健全完備的法律體系。從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到疫苗管理法、藥品管理法等,根據憲法的規定和精神,我國已經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為疫情防控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同時,疫情防控也面臨著新形勢、新問題。

“我們要抓緊研究現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項,總結法律實施的經驗和教訓,及時補充和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表示。

最新消息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並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

2月12日,在位於重慶市渝北區的渝鄰高速草坪收費站檢查點,工作人員對過往車輛上的人員進行防疫檢查。  新華社記者唐奕攝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針對當前突出的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統一執法標準、程式、依據,並強調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醫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疫情形勢嚴峻複雜,既是對我國公共衛生體系的一場極大挑戰,也是對各級政府和部門的一次法治大考。

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決定,隱瞞病情、造謠傳謠、哄抬物價等嚴重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在上海,新出臺的有關決定明確個人隱瞞病史不僅追究法律責任,還將列入社會信用失信名單;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特別決定,明確要求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法治,是增強“社會免疫力”、提高“整體戰鬥力”的良方。

全國普法辦匯總整理法律規定,引導相關部門和民眾了解相關法律知識。中國法學會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對依法防控疫情的有關問題集中攻關,及時向有關方面提出對策建議。

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認為,堅持依法戰“疫”,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防疫工作始終,將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注入強大法治正能量。

2月13日,安徽省肥西縣黨員志願者潘秦在肥西縣紫蓬鎮燎原社區路口為來往村民測量體溫。 新華社記者劉軍喜攝

持法為劍 執法司法全面發力護航戰“疫”攻堅

罰款300萬元,頂格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10個一盒的N95口罩,進價200元,卻以850元一盒的“天價”出售,這家藥店被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疫情發生以來,舉國上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但也有極少數人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用違法犯罪手段斂財。

2月7日,江蘇首例網路詐騙防疫物資案審結。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端視頻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網路銷售詐騙案。被告人張某因犯詐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我不該在疫情期間做出這樣的事情,我對不起大家!” 在看守所內,張某痛哭流涕,悔過致歉。

同日,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人民法院對兩起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陳某以暴力阻礙疫情防控人員執行職務,並導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被告人胡某某、毛某某搶劫防疫工作人員並致其受傷,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執法司法的鐵面莊嚴,彰顯庇祐民生的溫情。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政法機關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

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查處擾亂社會秩序類案件377起,干擾疫情防控類案件83起,妨害公務類案件55起;破獲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等刑事案件1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名;破獲涉疫情詐騙案件111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4名,追繳贓款660余萬元……

2月2日,在寧夏鹽池縣青銀高速公路花馬池出入口野生動物檢查點,工作人員檢查即將駛出的車輛。 新華社記者 馮開華 攝

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是控制疫情擴散蔓延的有效辦法。

湖北省宣恩縣39歲的徐某華,1月底從武漢回鄉後不聽勸告,同親人聚餐、走親訪友,隨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導致41名密切接觸者被隔離,多人確診。2月6日,公安機關對徐某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確診或者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曾經進出疫情高發地區、已出現發熱等感染症狀,仍刻意隱瞞,放任病毒傳播……這些行為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危害公共安全,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冠病毒的,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涉醫違法犯罪防範處置工作要求,並提出7類涉醫違法犯罪情形將予以嚴厲打擊。

“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更加重視醫務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決不能讓他們流血流汗又流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説。

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走進工作區域準備對動車實施消殺作業(2月6日攝)。 新華社記者陸波岸攝

築法為堤 堅持踐行法治破解更多疫情防控難題

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法律如何規範公益慈善捐贈活動、亂捕濫食野生動物如何處理……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室負責人針對這些社會關切作出回答。

解疑釋惑、定分止爭,法律是準繩。

疫情大考下,越是情況特殊,越是要堅持法治思維。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公告,對涉及緩報、瞞報、漏報疫情,落實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疫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重要問題線索,將直接派員進行督查。經查證屬實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連日來,各地先後明確要求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佈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資訊。

“堅持疫情防控中的開放透明,及時發佈權威消息,實現正能量資訊的充分供應,讓資訊跑過病毒,才能增信釋疑。”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説。

推動全民普法守法,方能凝聚起全社會攜手抗擊疫情的法治力量。

2月1日,重慶市北碚區北溫泉街道作孚路社區黨委書記王永琴(中)與同事在社區內走訪排查。  新華社記者唐奕攝

“各位鄉親們!不要看到天晴就在屋裏閒不住!現在是疫情高發期,一定要小心!”連日來,在江西吉安井岡山市街頭巷尾、村道小路,時時可見巡邏車載著小喇叭用方言喊話。

吉安市司法局局長周必勤介紹,當地使用客家方言進行疫情宣傳勸導,進行專項法律宣傳和教育,讓防疫普法更接地氣。

當前,各地法律服務熱線對隔離封閉、職業暴露、防護用品品質等問題以及旅遊、餐飲、勞動、房屋租賃等,提供24小時疫情防控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加大疫情防控相關法律知識宣傳力度,公佈典型案例,開展以案釋法,為疫情防控營造法治氛圍。

法治,正在成為全民戰“疫”的公約數。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造謠傳謠、制假售假、濫食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不聚集扎堆、配合體溫檢測、出門戴口罩就是守法遵規。

當前,疫情形勢出現積極變化,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

這是一場必須打贏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法治為綱,聚保障之力,億萬人民堅定信心、再接再厲、英勇鬥爭,勝利終可期!(記者鄒偉、羅沙、熊豐、梁建強、徐海波)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針對當前突出的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統一執法標準、程式、依據,並強調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醫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新華社發 王鵬 作

瞞報疫情可能受到哪些處罰?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的,可否讓勞動者輪崗輪休?為促進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組織開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專項宣傳活動,通過開設網路法律專欄,讓群眾足不出戶,在家“動動手指”即可獲得疫情防控法律諮詢服務。 新華社發 程碩 作

執法司法的鐵面莊嚴,彰顯庇祐民生的溫情。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政法機關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 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查處擾亂社會秩序類案件377起,干擾疫情防控類案件83起,妨害公務類案件55起;破獲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等刑事案件1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名;破獲涉疫情詐騙案件111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4名,追繳贓款660余萬元…… 新華社發 朱慧卿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