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頭條|學習有方|學而時習|習文樂見|春風習來|學習書架
中國習觀>正文

建設法治中國! 十九屆四中在法制體系建設中提了4個要求

發佈時間:2019-11-01 11:25:17 | 來源:中國網-中國習觀 | 責任編輯:孟超

中國網11月1日訊 2019年11月1日上午10時中國共産黨十九屆四中全會新聞發佈會舉行,司法部黨組書記、副部長袁曙宏介紹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有關情況。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幹工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高度重視。

《決定》強調,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並從四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體制機制制度的保障舉措。

一是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首先必須從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落實憲法解釋程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這些方面,來進一步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

二是完善立法體制機制。“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立法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立法品質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

三是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公平正義是法治的生命線。必須從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深刻變化的戰略高度,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決定、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是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要保證法律全面公正實施,就必須切實加強監督,以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證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