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慶取消198項行政權力事項
上月,重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取消與工作實際脫節的198項行政權力事項,並將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清理範圍,把權力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合併形成“10+1”類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全市簡政放權“含金量”再次提升的背後,也包含市人大代表的努力。在年初召開的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市人大代表鄧明鑒提出關於我市進一步解決“擾民證明”“勞民公證”問題的建議,要求清理、審查並公示已設立的證明事項,健全監管機制,預防類似行為再發生。
鄧明鑒告訴記者,他在此前的調研中了解到,我市還存在一些“擾民證明”未得到清理,如兌換殘幣需開“非故意燒燬錢幣證明”;領取公積金或需公證“我媽是我媽”的母子關係;各級法院要求開具法律文書生效證明;科技部門要求開具科技創新項目行政機關應用證明等。
鄧明鑒認為,這類證明均係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的,屬“擾民證明”“勞民公證”。以上問題,完全可以通過網上查詢“辦結流程”或“工程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報告”等進行佐證,但主管部門為規避責任,推脫或不願親自動手,讓申請單位或個人去開具一張開據難度大、耗時長的證明,群眾為辦一張證明、蓋一枚公章而東奔西跑。
為此,鄧明鑒建議,市司法局應逐項審核已設立開具證明事項的科學性、合理性,清理要求開具的證明、公證,經第三方法定機構對合理性、科學性進行評價審查,向社會公示後,才能獲得索取開具證明、公證的資格。同時,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相關要求,加快推進清理工作,凡是要保留的統一列出目錄,進一步解決“擾民證明”“勞民公證”問題。
市司法局認真辦理該建議。該局副局長陳姚介紹,今年4月以來,結合本輪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我市全面啟動市、區縣、鄉鎮三級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清理工作,取消了“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書核發”等5項變相證明事項,全面啟用中國法律服務網開通的“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辦理群眾投訴53件。
此次清理還對依據不足或與改革精神不符、與工作實際脫節的198項行政權力事項予以取消,避免權力清單與權力運作兩張皮,清理後共保留市、區縣、鄉鎮三級行政權力5655項。
目前,市政府已印發《重慶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渝府辦發〔2019〕90號)》。這一方案的貫徹落實,將預防“擾民證明”死灰複燃。(記者 顏若雯 實習生 劉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