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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半|0次和無數次 深陷旋渦的女人們

發佈時間: 2019-12-09 11:02:53 | 來源: 華龍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荊曉強

婚姻面具千斤重,想要撕下何其難。60歲的黎紅又被丈夫家暴了,從30年前那第一記重重的耳光開始,黎紅早已分不清被家暴1次與100次的區別。根據全國婦聯數據,在中國,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毆打,全國2.7億個家庭中,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當遭受家暴的次數從0變成1再到無數次,她們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不逃離?為什麼還忍受?旁觀者好像越來越看不懂這些身處家暴旋渦中的女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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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圖片來源於東方ic

求全

“我想自殺,是不是病了?”

第一次和阿玫相見時,黎紅脫口而出。這句話,她憋了很久,卻一直不知道問誰。

60歲的黎紅,性格溫和、粧容精緻,還有一個十分爭氣的兒子和事業有成的丈夫。在旁人眼裏,該是幸福和睦的一家人。

但只有在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重慶民政幸福熱線接訪員阿玫面前,黎紅才敢卸下體面求全的偽裝,談起那些令人恐懼的過往:她已被丈夫家暴了30多年。

在黎紅的記憶中,剛結婚時丈夫對她很好,飯不用她做,家務不讓她管,偶爾的小感冒,丈夫也會著急。

這樣的美好卻因為一件V字領襯衣戛然而止。那天,她穿上這件襯衣就聽丈夫問:“你怎麼穿成這樣?”

“哪樣?”黎紅回嘴。很快,矛盾升級,黎紅氣憤地説:“我穿我的衣服,管你什麼事。”話音剛落,她只覺得耳朵“嗡”地一響,右臉連著右腦傳來一陣劇痛,整個人被丈夫一耳光扇得跌在地上,還沒等她回過神,下一秒,巴掌和拳頭就劈頭蓋臉地再度襲來。

“他的拳頭往我身上砸,用腳踹我的肚子,撕我的衣服……我哭著求他不要打了,但他就像沒聽見一樣。”黎紅説,那天她光著上半身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而此前那個為了給她找一種感冒藥,步行幾公里去醫院的男人已摔門離去。

暴力之後是丈夫跪在地上請求原諒,黎紅心軟了,她覺得丈夫只是太愛她才會介意那件V領襯衣,是因為她在爭吵時語言過激,丈夫才會忍不住動手,這件事她也有責任。

30多年過去了,丈夫的暴力成了“家常便飯”,一共被打了多少次,黎紅已經記不清了。然而,每一次被拳打腳踢後,黎紅都選擇了忍受,報警更是沒想過。即使在今天,她仍對阿玫説:“如果我報警他就完了,兒子怎麼辦,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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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網志上這個話題被閱讀2.6億次

2015年,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黃爾梅曾透露,在中國,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選擇報警。

大學老師丁小潔也不想報警。那天,丁小潔回家晚了,引來丈夫的不滿和質疑,爭吵變成了推搡,腳揣在頭上,喉嚨被卡死……其實,這並不是丁小潔第一次遭遇家暴,而上一次被打傷,丈夫曾寫下保證書:以後再也不打老婆……

“她第一次來找我時,只是輕描淡寫地提了一句被家暴。”楊梅是重慶律師協會婚姻家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梅説,在諮詢時丁小潔曾坦言,與丈夫是再婚家庭,上一段婚姻孩子隨前夫生活,丁小潔擔心,一旦報了警,家就散了,她不希望兩個孩子都身在單親家庭。考慮到這些,她想過忍一忍就算了。

在無數次忍讓與施暴中,婚姻,成為扣在夫妻雙方頭上的面具。施暴者拿它當法寶,受害者因它而求全。

恐懼

談起家暴,不少人疑惑,那些受害者為什麼選擇沉默?作為律師,起初楊梅也有同樣的疑惑,陳秀蘭的出現讓她意識到,對於那些深陷其中的女性來説,離開需要比留下更大的勇氣。

三年前,陳秀蘭找到楊梅求助。她和丈夫均是再婚,戀愛2個月就領了結婚證。婚後陳秀蘭發現丈夫脾氣暴躁,為點小事就要動手。打得厲害的一次是因為幹洗費20塊錢,兩人起了爭執,丈夫隨手操起身邊的飲料瓶子就是鋪天蓋地的打,頭上、臉上、手上接連不斷,生生地疼。

陳秀蘭沒有報警更沒有去醫院驗傷,只是離婚的念頭在心裏紮下了。“好不容易鼓足勇氣偷偷回家,拿走了衣物以示正式分居。”她坦承,不敢當面提,只是發了微信給丈夫告知要離婚的決心。

隨後便是每天至少5條的辱罵、恐嚇短信,丈夫跑去陳秀蘭的單位,找不到人,便砸了辦公桌上的用品,撕毀了陳秀蘭的工作資料,還在公司揚言:“要是看見她,非要把她打殘廢了。”

這份恐懼在蔓延。一次,丈夫跑去找了陳秀蘭父母,門被踢得變形才引來保安。老人很快搬離了住所,在親戚家躲了足足3個月。期間,鄰居傳來消息,“那個人”來了幾次打聽一家人的去向。

當時,距離《反家庭暴力法》實施還有11天,楊梅想到給陳秀蘭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開庭前,我跟法官提出,庭審完後讓陳秀蘭簽筆錄先行離開,請法官拖住被告一陣。”直到現在,楊梅對那段記憶仍然清晰,那是一種擔心,出了法庭又出現暴力事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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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牌上的反家暴宣傳。圖片來源於東方ic

然而,不是每一個受害者都如陳秀蘭一般勇敢撕下“面具”。李燕在婚後被丈夫長期家暴,這讓她時常處在驚懼中。每當有人勸説她離開丈夫時,李燕習慣沉默。

她被丈夫用刀砍傷過,她的父母也被她的丈夫毆打過。期間她曾想離開,丈夫拿刀擋在門前,一遍遍地問她:“你是不是要走?”

只要她説一聲“是”,丈夫就用刀在自己的手臂上劃一道口子。

阿玫説,李燕的恐懼不僅源於毆打,還有那些鮮血淋漓的場面。她之所以沒有勇氣邁出那一步,是不敢承受可能發生的嚴重後果。

體面

作為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阿玫已有近20年關於家庭婚姻情感領域的心理治療經驗,黎紅是她最“心累”的患者。“她總是在決定離開後又突然反悔。”在多次心理疏導後,阿玫發現,除了“家”以外,黎紅從言語中透露出來的“為難”也是關鍵。

一個月前,黎紅給阿玫發去微信:他又動手了,還踩我的肚子。“報警吧。”阿玫答,但黎紅沒有回復。

此後問其原因,黎紅回答:“警車來了左鄰右舍就都知道了,以後怎麼做人?”

此前,黎紅也曾透露,過去30多年間,她不乏下定決心要離開丈夫的時候。

“畢竟是兩口子的家事,你以後帶個孩子怎麼辦?”

“孩子還沒高考,父母離婚對他的學習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孩子也會覺得抬不起頭。”

“你們兩口子年齡也不小了,現在離婚不好看。”

漸漸地,這些聲音也成了黎紅説服自己的理由。婚姻面具千斤重,想要撕下何其難。

而這一現象在那些想要走出旋渦的女性身上依然存在,這讓楊梅也感到不可思議。主攻婚姻家事領域的訴訟5年多,楊梅發現被家暴的當事人中不乏有知識且事業成功的女性,可她們長期忍受暴力不反抗,楊梅形容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

不久前,丁小潔被打的那天晚上,手機被丈夫收繳。直到第二天清晨,在幾番鼓勵下,她報警了,也告知了母親,但在此前,她對家人隱瞞了所有的遭遇。

楊梅還記得代理的一起案子,當事人遭家暴後選擇報警,有人卻告訴她:“一旦行政拘留,會影響孩子,影響他的工作。”當事人最後放棄了追究。

困局

公開報道顯示,各級婦聯組織受理的有關家庭暴力的投訴總量每年均達4萬-5萬件次。

而來自最高法的數據,自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後,截至2018年11月,全國法院共審查5632件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僅3560份。

在《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後的第二年,張蕓稱多次遭到丈夫毆打,丈夫酗酒後被其砍傷過頭部。可當法官詢問其證據證人時,張蕓卻説只有自己的妹妹能作證,而社區居委會、街坊鄰居並不知情。在一份報警回執上,明確註明:家庭糾紛已帶回所裏調解,未被家暴。最終,法院駁回了劉蕓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

重慶九龍坡區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劉娜坦言,至今她未發出過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在她受理的離婚案件中,雖不少當事人提及曾遭受家暴,但大多無法提交有效證據,為數不多的原告能拿出的證據,僅僅是幾年前手臂、額頭及臉上出現淤青的照片,被告則一概否認稱不是自己打的。

這並非個例,重慶渝中區法院今年公佈數據,三年來,當事人主張存在家庭暴力的183件案件中,以口頭陳述形式提出家庭暴力、未提供任何證據的136件。而在提供家庭暴力證據的案件中,因僅有照片或病例資料、證人身份具有關聯性等無法認定暴力行為的16件,最終認定家庭暴力的案件僅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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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重慶市高法院發佈《人身安全保護令工作指引》,增加了三類具體措施,以增強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可執行性和實效性。劉娜坦言:“以後發出人生安全保護令的尺度會更大一些了。”

一位業內人士則提出,反家暴涉及多部門聯動,在調查取證環節,受害人需要公安機關對施暴者出具《告誡書》,但有的工作沒有做到普及,不能提供足夠的支援。即便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也需要街道、居委會等配合執行。

如今,徐秀蘭離婚案已判決,儘管法院仍沒有認定為家暴,讓楊梅感到欣慰的是,結果終是讓受害者予以解脫。她在辦案手記上寫下一段文字:她的生活終於得到了一絲清靜,也給她的未來帶來了一線希望……

然而,黎紅、李燕、丁小潔們卻仍身處旋渦。正如阿玫所説,家暴對當事人來説,核心是“家”;對旁觀者而言,核心是“暴”,法律可以保護想要走出來的女人,但對於那些仍困在旋渦中心的女人,她們需要更完善的社會公益援助體系,對於施暴者則需要給予更多強制性的心理(精神)治療措施。就像黎紅曾感嘆:“我相信他是病了,如果能治好他,我的病也就好了,這個家也就好了。”

愛,不能作為傷害和原諒的理由。願更多人能站出來,撕下施暴者的面具,還婚姻本來的面目。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 記者 李裊 姜念月/文 黃宇/欄目主持

(文中當事每人平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