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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 2019-10-29 10:41:04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荊曉強

10月28日,市商務委召開新聞發佈會稱,《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慶自貿試驗區成立以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視自貿試驗區地方立法工作,把推動地方立法作為重慶自貿試驗區應著力解決的關鍵任務之一,先後出臺了規範性文件《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和政府規章《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試行辦法》,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打下了堅實基礎。

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立法計劃》審議項目,並作為市委重點督查的三個重要地方立法項目之一。在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財經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市商務委等部門的密切協作、合力推動下,今年9月26日,《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通過,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條例》共計有56條,包括總則、管理體制、投資促進、貿易便利、金融創新、內陸開放、營商環境、附則等8個方面,對重慶自貿試驗區的建設進行了規劃,為重慶自貿試驗區未來的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明確了創新的責任。

比如,《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則,設立綜合窗口;自貿試驗區應當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縮減口岸整體通關時間,降低進出口環節的合規成本;自貿試驗區支援在區內設立西部陸海新通道運營中心和跨國跨區域合資運營平臺,推動形成跨區域共建機制等。

市商務委副主任宋剛表示,《條例》的出臺,標誌著重慶自貿試驗區的建設有了“基本法”,強化了責任,提振了信心,也為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了更多動力。(記者 楊駿 實習生 何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