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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通過自貿區地方法規 支援探索陸上貿易規則

發佈時間: 2019-10-09 11:02:11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荊曉強

在近日舉行的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將為自貿試驗區的各項改革試點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更好地助推重慶在推進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中發揮支撐作用、在推進共建“一帶一路”中發揮帶動作用、在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中發揮示範作用。

條例共8章56條,以鼓勵制度創新為主線,重點對管理體制、投資促進、貿易便利、金融創新、內陸開放和營商環境等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規定。條例明確了重慶自貿試驗區的主要任務,規定了重慶市人民政府在自貿試驗區內建立鼓勵改革創新、寬容失敗的激勵機制和容錯免責機制。

條例還細化了重慶市政府及其部門、自貿試驗區各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及其工作機構的職責,明確了制度創新任務的統籌推進、組織落實和考核評價。

條例第三至五章,對投資、貿易、金融重點領域的具體工作進行規定,鼓勵根據國家深化改革的方向,採取多種方式提高政府效能,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水準,鼓勵金融創新。第六章內陸開放,突出探索陸上貿易規則,創新鐵路單證及配套規則,積極推動重慶國際物流高品質發展。第七章從資訊共用、政策諮詢和人才保障、商事糾紛解決等多方面,推進政務服務創新,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據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介紹,加強陸海新通道建設,對於重慶打造具有自貿試驗區區域特色的內陸開放高地意義重大。

為此,條例對西部陸海新通道進行了細化:首先是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發揮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營運中心作用,以及內陸國際物流樞紐和口岸高地功能,全面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其次是為了支援自貿試驗區探索陸上貿易規則,發展物流金融,明確規定自貿試驗區推動跨境鐵路單證、多式聯運單證的融資、結算便利化,推動構建集中統一的動産抵押登記和動産質押資訊服務等系統,以及加強區域合作,促進鐵路運輸單證物權化的推廣和應用等;此外,條例強調支援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等多種物流方式聯動的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

此外,條例還對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和利用中歐班列開展郵件快件進出口常態化運輸作出了規定,第二十五條明確“支援在自貿試驗區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等口岸”,第三十六條明確“支援自貿試驗區利用中歐班列開展郵件快件進出口常態化運輸”。

為進一步優化法治環境,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條例根據國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見和調研建議,進行了相應的規範。

據黎藜介紹,條例明確建立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商事登記制度,設立綜合窗口,推行“一窗一次性受理”負責制,實行證照分離制度、實施高效監管,明確規定縮減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公示口岸進出口收費目錄清單等貿易便利化措施和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等金融創新措施等。條例根據調研中關於加強司法保障的意見,對建立訴訟、仲裁、調解一站式民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和支援司法機關建立專業化審判機製作了規定。為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條例還從開展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服務改革試點入手,在多方面對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進行了細化,如建設智慧財産權侵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平臺,建立跨部門智慧財産權執法、司法協作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