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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排除四大“攔路虎”

發佈時間: 2019-08-21 09:19:53 | 來源: 重慶日報 | 作者: 白麟 | 責任編輯: 郭穎慧

《重慶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排除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四大“攔路虎”

“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切實提高行政機關辦事效率

《重慶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日前公佈並實施,8月20日,市大數據發展局相關負責人向重慶日報記者介紹,《暫行辦法》是全國第三個以省級政府規章形式出臺的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共9章57條,基本形成了政務數據資源採集、匯聚、共用、開放、應用全鏈條及安全、監督全覆蓋的管理體系。

從源頭上打破“部門數據條塊分割”格局

共用難、匯聚難、集約難、安全難,被稱為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的四大“攔路虎”。

市大數據發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解決“共用難”的問題上,《暫行辦法》要求“以共用為原則、不共用為例外”,凡有條件共用和不予共用的數據,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黨中央、國務院政策依據。同時,明確自然人、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的基礎資訊項是各部門履職的共同需要,必須無條件共用。

為解決“匯聚難”的問題,《暫行辦法》推行“三清單”模式,要求各部門將本部門全部數據編制形成數據目錄清單,確保數據的系統性;可向其他部門提出數據需求清單,確保數據的針對性;經審核、匯總目錄清單和需求清單後,編制形成全市統一的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確保數據的全面性;分解形成部門責任清單,從而有效壓實數據匯聚相關責任。

為解決“集約難”的問題,《暫行辦法》統籌把好政務資訊化項目管理“總開關”,各部門必須依託“數字重慶”雲平臺,實施非涉密政務資訊系統的建設和運維;已建的非涉密政務資訊系統,必須向“數字重慶”雲平臺遷移,從源頭上打破“部門政務數據條塊分割”的格局。

為解決“安全責任落實難”的問題,《暫行辦法》提出統籌推進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明確各級各部門、建設和運維單位的安全責任,以及數據使用、保密管理、網路安全等要求;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同時,針對違法違規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推動“依法治數”勢在必行

重慶選擇在當下出臺《暫行辦法》,有哪些具體的考量?

市大數據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數據是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其中,如何將政務數據治理好、運用好,對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完善社會治理和提升政府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2018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臺《重慶市以大數據智慧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8-2020年)》,全面部署推進大數據智慧化發展。2019年6月,市委、市政府相繼出臺《重慶市全面推行“雲長制”實施方案》《重慶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方案(2019—2022年)》,進一步明確了抓大數據促智慧化的“施工圖”和“責任書”。

在上述背景下,《暫行辦法》的出臺,正是為了進一步統籌政務資源數據管理和全市大數據應用發展,發揮政府在大數據智慧化應用發展中的示範作用,有效適應機構改革對部門職能職責調整的需要,建立更加科學合理和嚴格規範的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打通數據壁壘,率先對政務數據實現“聚、通、用”。

圍繞“四個一”提升政務數據治理效能

市大數據發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暫行辦法》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需求導向,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一盤棋謀劃”。《暫行辦法》不僅對當前社會關注的數據共用、開放進行了詳細規定,還對前端的數據採集、匯聚、整合以及後端的數據應用進行了規定。

二是“一平臺服務”。《暫行辦法》規定依託“數字重慶”雲平臺提供的雲存儲、雲計算、雲安全等功能實施政務資訊系統的建設和運維,並依託“數字重慶”雲平臺集中建設城市大數據資源中心,統一向社會各界提供數據的編目、匯聚、共用、開放、應用等服務,實現數據的“一雲承載”和服務的“一窗提供”。

三是“一體系治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城市大數據資源中心集中部署政務數據資源共用系統和開放系統;建設自然人、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電子證照四大基礎數據庫;基於行業應用建設N個主題數據庫;根據部門責任清單,建設N個部門數據資源池,從而打破數據碎片化、分散化的困局,有效推動政務數據資源“大集中”。

四是“一站式便民”。《暫行辦法》規定各區縣(自治縣)、各政務部門要通過政務數據共用開放,開展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開展政務數據資源智慧化應用,提高政府決策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務能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同時,《暫行辦法》特別提出,通過共用開放獲取的文書類、證照類、合同類政務數據資源,政務部門可以直接採信作為履職依據,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市民和企業可以作為辦事要件,“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切實提高了行政機關辦事效率。本報記者 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