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總河長令(第1號) 關於在全市開展污水偷排、直排、亂排專項整治行動的決定
各級河長、河長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所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根據全市河長制工作部署,決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污水偷排、直排、亂排專項整治行動,基本杜絕污水偷排、直排、亂排行為。
一、全面排查。全市各級河長和有關單位要組織力量對工業企業、城市及街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畜禽養殖場、醫療機構、餐飲行業、洗車場、建築工地、船舶和“小散亂”企業等領域、場所逐級排查,摸清污水收集、處理及達標現狀,深入搜尋污水偷排、直排、亂排問題源頭,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
二、集中整治。全市各級河長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深入開展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為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偷排、直排、亂排行為。要充分發揮舉報熱線和網路平臺作用,激發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監督。要全面實施“一河一策”,加快補齊污水管網建設短板,推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改、擴建工作,嚴管入河排污口,到2020年,城市、鄉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處理排放的污染物達到相應排放標準。
三、鞏固提升。全市各級河長和有關單位要強化責任擔當,細化實化工作職責,加快形成污水偷排、直排、亂排整治工作長效機制。要運用智慧化、大數據等手段,建立問題排查、處置、銷號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加強河長巡河履職,加大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統籌協調力度,確保發現一處、整治一處、銷號一處。
全市各級河長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統籌研究部署,加強督導檢查,著力解決整治行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追責問責,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序推進,取得實效,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提供有力支撐。
此令。
重慶市總河長:陳敏爾 唐良智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