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佈置作業

發佈時間:2019-02-16 09:15:16  |  來源:新京報  |  作者:方怡君 馮琪  |  責任編輯: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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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地嚴禁使用學習類APP佈置作業;學校方面稱電子設備和軟體容易分散孩子的注意力

“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一則教育部針對政協委員提案的回復,讓“禁止電子作業”成為關注焦點。

近段時間以來,教育部持續下達“減負令”,有關學校對學生及家長佈置和提交作業的話題也討論不斷。不久前,浙江發佈《加強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意見(徵求意見稿)》,擬禁止學校使用APP佈置作業,原則上採用紙質作業,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地區。 

“媽媽,我今天留的什麼作業來著?”自學校老師通過微信群佈置作業以來,每到做作業時間,河北省某學校六年級學生晨晨都會習慣地向媽媽提問。

不僅是佈置作業方式,晨晨做作業的平臺也轉到了線上。

如今,電子作業對中小學生來説越來越平常,“這種方式可以讓家長隨時掌握孩子的學習進度情況,並與學校一同督促孩子完成作業。”但晨晨媽也有苦惱,APP上的趣味“遊戲”總會讓孩子“流連忘返”,“我擔心長時間使用對視力有影響。”

政策

多地規範學習類APP使用

針對全國政協委員此前提出的《關於停止小學老師用手機微信和QQ對學生及家長佈置和提交作業的提案》,近日,教育部在官網上做出回復稱: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或將批改作業的任務交給家長,避免出現“學校減負、社會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等現象。

不久前的2月12日,浙江省教育廳聯合多部門,發佈徵求《浙江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全面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告,明確嚴禁使用APP佈置作業。福建省也曾出臺明確規定:原則上不佈置電子家庭作業,確有需要的,初、高中生每日電子作業總時間不長于20分鐘並向學校報備。

事實上,自去年起,兒童青少年電子産品使用就已成為監管重點。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要求學校佈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産品,原則上採用紙質作業;教學不依賴電子産品,使用電子産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

家長

擔心APP不良內容對孩子造成不利影響

“孩子都處在被APP包圍的大環境中,一味禁止不合適。”北京市海澱區花園村第二小學家長、校理事會理事長黃中表示。在他看來,資訊時代成長的孩子,無法避免與各種APP“打交道”,學會健康使用資訊化産品,如善用電腦搜索需要的資料,是新型人才必備的技能。

也有家長支援限制使用學習類APP。東城區板廠小學學生家長陳女士認為,APP上的一些遊戲甚至不良內容,會對孩子造成不利影響。回歸傳統的紙筆作業,對孩子來説是好事。

近期,黃中對學校家長進行了一次不記名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過半數家庭安裝有1至3個教育APP,有近三成家庭有3到5個APP。APP用途方面,有76%的被調查者表示用於完成學校老師佈置的作業,還有59.5%的被調查者利用APP學習其他知識,如英語口語等。

對於紙筆作業替代線上形式,有43.8%的家長表示贊同,原因包括使用APP時間過長影響視力、孩子容易被APP上的小遊戲吸引等。

學校

電子設備輔助教學不可避免

實際上,學校早已啟動教育資訊化實踐。記者了解到,在不少地區的中小學校裏,採用APP佈置線上作業、利用微信群等佈置作業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在教育資訊化浪潮下,資訊化技術及設備滲透到每一個教學環節,有不少APP進入校園,有些從教學場景切入,有些則從作業場景切入,例如“一起作業”(後更名“一起教育科技”)“作業盒子”等。

“利用資訊化設備輔助教學能夠提高教學效率是毋庸置疑的”,北京教科院豐臺學校校長張廣利表示。在不少學校老師看來,教育資訊化是大勢所趨,利用電腦等智慧硬體輔助教學已成為趨勢,電子設備輔助教學不可避免,未來可能會更加頻繁。

不過北京教科院豐臺學校很少利用電子設備佈置和讓學生完成作業。張廣利稱,原因是很難保證孩子正確使用電子設備,家長也很難隨時監督。“電子設備和軟體很容易分散孩子的注意力,很多自製力較差的孩子以做作業為名,看一些與學習無關的東西。”

除此之外,基於移動網際網路和即時通訊工具的普及,幾乎每個班級都建立了微信群輔助實現“家校共育”,不少老師會利用群聊發佈作業、通知等。

但這種方式也存在爭議。朝陽區某學校一位不願具名的老師表示,通過微信群等線上渠道佈置作業有利有弊,一方面可讓家長了解孩子在學校的學習進度,幫助監督孩子;另一方面也可能讓孩子形成依賴,自己不記作業,不利於孩子獨立自理能力養成。

北京教育學院附屬豐臺實驗學校校長郝玉偉認為,不同年齡段孩子的理解力、接受力不同,所對應的作業形式也應該多樣化。只要有益於學生發展,各種完成作業方式都可以,不能拋開作業的作用和目的單純談形式。

■ 行業影響

學習類APP將面臨轉型

i-EDU教育産業投資人俱樂部高級分析師王妍認為,浙江省的相關意見如按照目前徵求意見稿的版本實施,將對學習類APP中的工具類APP産生較大影響,尤其是“幫助老師完成作業分發和批改”的APP。

近年來,應用市場上涌現了不少提供作業批改、自動生成試卷等服務的APP産品。“若浙江省的相關意見落地,提供相應功能的APP或將面臨業務的調整。”王妍説。一方面,線上工具類APP切入場景或將向教育資訊化方向轉型;另一方面,線上工具類APP的業務更加豐富,習題輔導或課程培訓或許會成為主要功能。

事實上,對於學習類APP監管早已有之。去年年底,教育部下發《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學習類APP進校備案審查制度,“凡進必審”。

隨著多項政策相應落地,王妍認為,“技術是實現教育個性化需求的一種工具,將老師從更多重復的工作中解放出來,針對性進行教學,有助於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政府監管也是旨在規範相關APP的使用,讓學生更健康地成長。如何充分利用好網際網路為教學體質增效,是長期需要探討的命題。”

■ 專家聲音

學習類APP不應禁用不如進行管理和甄別

“因為擔心學習類APP帶來的負面影響而完全禁止,不免有些因噎廢食。”教育部高中資訊技術課程標準修訂組核心成員、四川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特級教師李維明表示。

在他看來,教育APP能讓學生隨時隨地進行碎片化學習。隨著教育資訊化節奏加快,將有越來越多的教育技術、教育産品參與到教學各個環節。目前看來,進入學校的學習類APP多以老師或教育部門推薦為主,學生自主選擇空間不大。

“學校引進這些APP,更多考慮的是如何實施教學計劃,而不是從學生角度出發。”李維明認為,需要從頂層設計上規範APP進校園。例如,某個地區、省市基於當地的教學情況和學生水準有規劃地引進相應産品,且與各個學科的課程設計有機結合,物盡其用。

“從課堂步入社會,碎片化學習會更加頻繁地出現在孩子工作和生活中,學習類APP的應用也將越來越深入。與其一味限制,不如多進行管理甄別,讓更多優秀的産品為學生所用。”

多部門近期發佈的“減負令”

●2017年7月

教育部發佈《關於做好2017年中小學生暑期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有償補課。

●2018年2月

四部門發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提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等不良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

●2018年8月

國務院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2018年8月

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明確學校佈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産品,原則上採用紙質作業;教學不依賴電子産品,使用電子産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

●2018年12月

九部門印發《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要求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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