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無證”時代 上海首發個人網店營業執照

發佈時間:2019-01-21 14:57:00  |  來源:經濟日報  |  作者:記者 沈則瑾  |  責任編輯:曹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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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中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個人網店因沒有線下經營場所,難以辦理執照。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意見》,允許將網路經營場所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打通了個人網店登記的“最後一公里”。

1月18日,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向首批個人網店店主頒發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創新性地將網路經營場所,即網店網址作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進行登記,上海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正式啟動。這意味著,電子商務法實施後,個人網店將正式告別“無證”時代。

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子商務法,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其中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僅從事線上經營的個人網店因沒有線下經營場所,難以辦理執照,無法取得市場主體資格,造成監管缺失,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2018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頒布了《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允許將網路經營場所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打通了個人網店登記的“最後一公里”。

個體戶袁秋園1月18日從上海市場監管部門領到了上海首批個人網店營業執照。她在淘寶上經營著一家叫作“斯瑾”的化粧品網店,開店兩年,生意越做越好,醞釀著走上創業的軌道。

袁秋園説:“2019年初,我就諮詢了市場監管部門,希望早一點辦證。”在她看來,網店這條路要持續地走下去,一定要緊跟國家的規章制度。

為落實有關政策,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結合上海實際,出臺相關措施,兼顧便利登記與有效監管,促進上海電子商務經營規範有序發展。在提供登記便利方面,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註冊部門負責人康燕表示,針對僅通過網際網路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網店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提供了便利登記的方式,創新性地將網路經營場所,即網店網址作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進行登記,有多個網店的,還可以將多個平臺網址登記在一張個體戶執照上。

在規範登記管轄方面,持上海身份證的居民向身份證住所所在地市場監管所申請登記,持上海市居住證的外省市居民向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的市場監管所申請登記。港澳臺居民辦理網店執照時,向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上載明的居住地登記機關申請。

線上上線下一致方面,個人網店從事線上經營活動時,應依法亮照,網點經營項目應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一致。經營項目涉及許可的,還應當依法依規辦理許可後方可經營。個人網店店主,在獲得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出具的網路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後,即可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有關材料,向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有序開展線上電子商務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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